大家好,小弟去年11月刚搬到南势角附近,昨天发生一件事,
就是去年12月29日一楼说抽水马达坏掉维修,每户摊四百多块,
他们已先垫款了。但一月因为准备论文口考,考完修改,整个很忙,
昨天都处理完后我马上拿下去,可是邻居只丢个生锈浮球在楼梯间,
没跟维修的电机行、工程行拿收据,出示,没有照片等证明,
也没有要我签名证明缴款,所以我自制了一张简单的收据(一式二份),
希望邻居签一下,证明有交款、收款,保障双方权益,
结果邻居说他很不高兴要签这个,说我不信任他,
然后还讲我年轻人怎么这么不厚道,我一整个傻眼,
觉得天哪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讲不厚道,太莫名其妙了!
我当下玻璃心都粉碎了,想说这真是人身攻击阿QQ
站在我的立场,才搬来两个多月,跟邻居打照面不到20次,
要谈到彼此信任,这信任关系的基础好像有点薄弱吧?
公寓没管委会,公设维修邻居帮忙找人,我很感谢,但总要有收据吧?
没收据的话,收款时我也没签字为证,没有纪录,这样不好,
只好由我来做,结果邻居就说我不信任他....
老实说我正想跟邻居建立信任关系的时候,就发生这件事,
这次好像搞砸了 =_= 想向各位版友请益,小弟真的做的不对吗?
对方贴张字条说维修要交多少钱,总之就乖乖交吗?
唉,这次搞的不欢而散,将来要如何修补关系,实在很无奈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