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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大火房东“名下无房” 国税局追查有无逃漏税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
新北市中和纵火案造成9人枉死,事发地点为兴南路二段出租的木造隔间套房,有消
息指出,房东连秋香虽然出租39间套房,但房子都登记在家族成员名下,以自住名义持有
,没有诚实申报租赁所得。
纵火案发生后,警方于查扣连女资产过程中发现,连女虽然在中永和、土城都有套房
出租,但没有一个房产是挂在自己名下,自己的名下竟是空空如也。其中,位于中和兴南
路二段的案发地点,一共隔出42间房间,其中39间已出租,每月租金达17万余元,若全租
出去,每年进帐可达220多万元。
据《联合报》报导,连姓房东出租的39间套房,房子都登记在家族成员名下,并未诚
实报税;另外在永和区、土城区至少还有3处收租房产,估计年租金收入超过300万元。
北区国税局官员指出,房东若短报、漏报租金收入,除依法补税外,还会处以罚锾。
官员也表示,一般查税都会重点锁定多屋族及黄金店面,若1人名下持有3间以上的房屋,
可能就会被国税局盯上。至于本次的套房火警,也已经进行了解,并将依法办理。
(自由 20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