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重点想告诉大家
发生车祸的当下,不管对方是不是当场已说好要和解
一定要找一个人证,或是录音,甚至要拍照!最重要的是,要报警,不管当场车潮多少,
一定要坚持报警!
真的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事件如下:
昨天晚上(8/14 一)
我小叔在文化路永和路口,往竹林路方向直行时
突然一台机车要左转切过来发生小擦撞
当下我小叔的车子大牌掉了,对方机车有一点擦伤,人没事
我小叔有问对方有没有事,要不要叫警察,对方支支吾吾没什么回话
我小叔说那就各自修理自己的车子,对方也说好
然后两人就各自离开
车子是我小叔跟朋友借的名牌车
结果晚上八点多,车主打来说警察找上门,说有人告车主肇事逃逸
我小叔当下超傻眼,不是已经当场说没事了!竟然在事后报警!
警察说看是否要先私下和解,对方只留家里电话,说没有手机
我小叔打去,还是对方的妈妈接的,
数落了20分钟才换对方讲
我小叔耐著性子跟对方说,对方又支支吾吾,最后说那要不要和解
对方说,随便都可以!(到底是谁先告谁@@)
警察说要和解就约警察局写和解书,于是我小叔又再拨了电话给对方
打了几通都被挂掉,终于又接起
对方又一副不知所谓的态度
最后是有约隔天到警局写和解书
但不知道对方到底又有什么回马枪
车上的行车记录器也只有录下对方切过来撞到车头
无法判断谁的对错,想要有客观一点的角度,我想那个路口一定有监视器
想顺便征看看会不会刚好有人在8/14晚上18:30经过这个路口有录下
BTY,当场义交也只过来要他们没事就赶紧离开
真的觉得,不管是什么样的车祸,只要对方当下说没事不用叫警察
都要赶紧录音,拉第三个人证,最好是义交,然后当下还是要拍照
因为你真的不知道何时会发生这种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