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如果是你的话会怎么处理啊?

楼主: aova (鳗鱼♥张根硕)   2016-11-02 20:11:21
我在乐华金XX亲眼目睹神奇的客人。
角色有约20岁的男店员、50岁的男主管、30岁的女客人
(因为主管出来处理了所以我就不好意思录影了,但是有拍到女生的背面XD)
以下对话字句凭印象转述,几乎就是原意。
店员把主管拉到我旁边,指著洗发精,看起来有点委屈。
店员:“她想把洗发精试闻瓶倒回家用,我们跟她说不行,她就说叫你们主管出来。”
主管:“好,我知道了。”
(店员回柜台,客人走过来)
客人:‘你们真的很奇怪耶,我是客人,想要买这个东西所以想先倒回家试用不行吗??

主管:“这个试闻的只是让客人闻味道,但不是带回家使用的,所以店员会说不行。”
客人:‘我又没有要整个拿走,我都自己带容器来装了,给我一点有怎样吗?而且态度都
很差!所以我才要你出来处理!’
主管:“店员的态度怎么不好呢?”
客人:‘前面那个女的说她是店长,她说不行就是不行!什么叫不行!康是美都可以!我
是客人耶,你们是这样对待客人的吗!!!’
(已经近乎尖叫的声音,就是要吼到柜台都听的到)
主管:“好,既然妳有拿容器来,妳就直接装吧,态度不好这部份我会处理。”
客人:‘我是怕我装了变偷窃!所以我才先问店员!我是礼貌耶,结果我问了四个店员都
说不行!!对我态度很差!!(尖叫)你要怎么处理?!!’
主管:“我怎么处理是我们公司内部的事,与妳无关吧。”
客人:‘可是他们对我态度很差!!!!(崩溃尖叫)他们不让我装!!!’一边开着试
闻瓶的洗发精咕噜咕噜地倒进她的罐子‘我头发很多,所以需要多一点才知道效果。’
主管:^_^
客人:‘好现在你要怎么处理!’
主管:“我刚说了这是我们内部的事,妳也已经拿到了,店员…”
(后面听不清楚)
客人:‘你现在处理不行吗?!!!(崩溃吼叫)刚刚那四个白痴一直跟我说不行!对我
态度很差!!为什么现在不能处理!!’
主管:“这是我们内部的事。”
(因为她一直尖叫我有点受不了就逛到别的地方,好像最后还是要不到主管的处理,她忽
然狂奔到柜台)
客人:‘你们的态度真的很差!妳刚不是说妳是店长不给我装吗?很了不起吗?我现在拿
到了,哈!哈!哈!’(气愤离开)
留下傻眼的店员群跟一直在旁边看的客人们。这是我第一次亲眼所见如此神奇的客人,真
是世界奇观啊~
店员们互相问若那女的再回来怎么办。但好像也不能怎么办的样子…
不知道这女生是否有在双和板
但如果妳有看到这篇文章的话
我是觉得,
“试闻罐”这种东西,就算闻不过瘾,也可以在店内合理的使用,只要妳敢在店内洗!
但是倒回家用用看,我自己是觉得完全没这权利
妳自己带罐子来,只能代表妳很有诚意试用,但不等于店员因此必须给妳。
妳说怕变成偷窃所以问店员
店员也拒绝了,妳问了四个还问到店长,都拒绝了
为何不接受这个拒绝,而开始以“店员态度差”为由要主管处理?
店员已经“预防并保护”妳以免犯下偷窃罪了还想怎样呢?
既然妳投诉的是店员态度差,那妳已经传达诉求了
就算主管认为妳带罐子来很有诚意,可以去拿,妳也不应该拿,因为妳早就被拒绝了。
为何最后还是把试闻品带回家呢?
想直接拿被拒绝,所以没有“偷”
但是被拒绝后仍要对方拿出来,对方只好妥协拿出来,这是“抢”
普通抢夺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抢夺他人之动产。所谓抢夺系指乘人不备或不及抗拒
而公然掠取其财物之意。如果抢夺因而致人于死者或致重伤者,加重其刑。
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yenli168 (喵)   2016-11-02 20:22:00
主管也不应该给她装 遇到这种我回直接回那你去康是美吧给了之后这种人会一来再来很烦还有有时候一旁客人帮忙出声也蛮有效的
作者: otto23   2016-11-02 20:25:00
主管只想打发他 但这样子下次这客人会再来
作者: justoncetime (台北丛林好冷~)   2016-11-02 20:26:00
你有买东西的权利,我也有不卖的权利才对。问题在态度太糟,可以请他请示主管能否通融。
作者: pinkwl6 (Phebe)   2016-11-02 20:26:00
哇 好夸张,而且拿到还这种态度啧啧 ! 不过不要上来公审会不会比较好,不知道会不会有法律问题(小声问)
作者: yenli168 (喵)   2016-11-02 20:27:00
话说aova当年也是战神 怎么没有当下帮呛啊XDD
作者: justoncetime (台北丛林好冷~)   2016-11-02 20:28:00
不能察知为特定自然人,应该无妨吧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02 20:34:00
呃 当然不给她啊
作者: p3962260 (史密提威威杰格曼杰森 #1)   2016-11-02 20:38:00
告下去她就会拿出精神病的就医纪录了啦XDDD
作者: Cow155115 (鸟哥来着的)   2016-11-02 20:38:00
还骂人...是我就录影或录音了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6-11-02 20:46:00
你...为什么不拿手机录影阿 好想看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6-11-02 20:46:00
歹年冬 搞萧郎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11-02 20:51:00
什么品牌这么吸引人啊?
作者: clwupxo (yoyo)   2016-11-02 20:52:00
奇人共赏
作者: lamirk (Lamir)   2016-11-02 20:55:00
什么人都有
作者: williamsea10 (sea)   2016-11-02 21:01:00
纯嘘抢夺罪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xiuxinme (莫里斯.鸠)   2016-11-02 21:03:00
这年头,不仅以为付钱的就是大爷,连还没付钱的也当自己是大爷,真他大爷的!
作者: evic1224 (瓜瓜)   2016-11-02 21:07:00
如果说她有骂白痴的话能不能告他阿
作者: xiuxinme (莫里斯.鸠)   2016-11-02 21:10:00
公然侮辱,应该可以成立
作者: toofat (南勢角野郎哥)   2016-11-02 21:11:00
可能会把影片送新闻台 方便大家网搜公审吧?
作者: erik8866 (.人.)   2016-11-02 21:18:00
搞懂法条在秀好吗0.0
作者: mpmbip (赏味期限)   2016-11-02 21:21:00
不要滥用法律条文
作者: polong1 (小汉堡)   2016-11-02 21:26:00
其实法律是专业的领域,外人并不容易了解窃盗抢夺强盗构成要件差在哪里,但原po心意到了就好。
作者: LaPAELLA (西班牙)   2016-11-02 21:37:00
我觉得没必要为这事烦心 奥客是改变不了的 需要的是对策以后试闻瓶就放很少 有味道就够了
作者: keepaflash (Hey Ya)   2016-11-02 21:39:00
她有骂白痴就可以吉她啦
作者: makidayo39 (Maki)   2016-11-02 21:47:00
有骂人 可以吉她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11-02 21:51:00
“再”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6-11-02 21:52:00
这太过分了,要是我当场直接呛那位客人!!!
作者: yaryaf (wahaha)   2016-11-02 22:02:00
请她去康是美装呀 把问题丢出去
作者: x06h93mp4 (lanlanblue)   2016-11-02 22:12:00
应该录起来的!
作者: misa0519 (死硬派)   2016-11-02 22:20:00
这女的有事...
作者: vicky0901 (vicky)   2016-11-02 22:24:00
这不是抢,但是应该有公然侮辱,店内应该有监视器
作者: Tammi (我恰威武)   2016-11-02 22:28:00
好丢脸的行为,是大妈吧?!
作者: jiro0718 (miles)   2016-11-02 22:36:00
好猛喔,第一次看文想让记者来抄
作者: horin (不必迷惘 迷惘是正确的路)   2016-11-02 22:43:00
原po好意给赞!
作者: mimchu (蒟蒻)   2016-11-02 22:49:00
没录亏了,光白痴就可以告了
作者: seduction (好冷喔> <)   2016-11-02 22:53:00
主管处理方法有点烂,这次给澳客装,澳客不就又会再来?店员拒绝的话,澳客万年名言:“上次可以的啊!”洗发精让她装,别的产品呢?应该坚持拒绝,就算报警也要拒绝
作者: p3962260 (史密提威威杰格曼杰森 #1)   2016-11-02 22:59:00
因为事情闹大了,店家付出的成本远大于这罐洗发精呀...
作者: bluesea7731 (素颜罗刹●Local宅)   2016-11-02 23:17:00
这女的深井冰吧?
作者: shuiwuhen (水无痕)   2016-11-02 23:30:00
今天是小放风的日子吧
作者: joycel (小乔)   2016-11-02 23:38:00
好可怕
作者: a75088285 (活在回忆中的回忆)   2016-11-03 00:11:00
这种客人说康是美就让牠去康是美阿,才不要为了牠怪店员,店长就是想息事宁人才会这样,就直接让警察请牠出去就好,说什么不要为了这种客人被客诉,如果连这种客人的客诉都要怕那这间店肯定是有功无赏打破要赔时薪126的屈诚氏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6-11-03 00:27:00
我知道妳本人很nice^^ ps.可以分享到永和社团那吗?
作者: prince (修纱窗纱门换玻璃)   2016-11-03 01:03:00
深井冰就是冬天到了,歹年冬也到了,所以深井有冰。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3 01:18:00
真的奥客不要收
作者: Mizake (小丑鱼<))   2016-11-03 08:02:00
好夸张 Orz
作者: porterlevis (jeff)   2016-11-03 08:54:00
超狂der
作者: andy01282003 (豆马)   2016-11-03 10:23:00
他说白痴店员 可以吉他了吧
作者: b92310051 (蛤利)   2016-11-03 12:14:00
题外话:试用包要钱是正常的吗?小小包像饭店住宿附的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11-03 13:00:00
我猜是金兴发
作者: sherry228 (花仔)   2016-11-03 13:11:00
奥客,不解释
作者: inleuyen (yyt)   2016-11-03 16:12:00
台湾的服务业真的养出一堆... 哎...
作者: CappuCat (无休闲生活)   2016-11-03 17:37:00
好夸张...我们家都直接说:本店不卖你 滚!!
作者: bluesea7731 (素颜罗刹●Local宅)   2016-11-03 17:41:00
深井冰需要搭配二声、一声、四声的声韵唸出来才能感受到它的涵意
作者: hatoo (Qoo)   2016-11-03 19:37:00
这种人会得寸进尺,让他得逞一次,下次还会来
作者: kenu1018 (断指小宇)   2016-11-03 20:12:00
台湾鲷
作者: madison0926 (麦迪生)   2016-11-03 20:27:00
倒给他了,之后其他的顾客就没办法闻香了,请他体谅
作者: imbemarion (小夜)   2016-11-03 21:57:00
如果是我会对他说,因为试闻瓶已经开封了,很多人闻过必较不卫生,也有可能已遭污染,为了她的健康最好不要装譬如感冒的人鼻涕掉进去,如果这样他还要装也只好随他
作者: makibear (maki)   2016-11-04 00:59:00
在商品标注“仅提供试闻不提供试用”
作者: bookghost   2016-11-04 04:21:00
报警吧!这样不断纵容只会害到自己跟店员而已
作者: holetank (Vamcat)   2016-11-04 14:37:00
总觉得这些超过常理的人 以经无法称之为奥客了
作者: a768789 (mickysho)   2016-11-04 19:18:00
其实这是主管的问题 他要是坚持不让他装奥客又能如何 主管活该被嘲笑
作者: kenshin11   2016-11-04 20:21:00
我是主管会叫他去康是美装
作者: Chapmanpipe (查普曼)   2016-11-04 21:40:00
不敢置信真的有这种人…
作者: LaPAELLA (西班牙)   2016-11-05 09:51:00
不是你我都推了一把 你今天制止了 他明天还会来 你改变不了 牵扯到个性的问题是无解的 但当你把根源消除(减少试闻瓶的量) 对方想奥客也无从下手 我还认识有当教授的奥客奥一辈子 奥到课堂上当英勇事蹟来说嘴 所以根本不用浪费自己的人生在它们身上
作者: maysd (萝卜)   2016-11-05 21:17:00
作者: qwe04687 (国一臭宅)   2016-11-05 22:14:00
^_^
作者: kkfan410 (Anke)   2016-11-05 23:48:00
服务业真的很难做。拍拍!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6-11-07 04:26:00
纯嘘内文认事用法的涵摄过程有使他人误解之虞(不愿见因听信po文所陈而自诉抢夺罪,起诉法条和主张不符要件,于获无罪判决后再批恐龙这情形发生)。文中主管说既然妳自备瓶子就装吧,她因此装了。显然并没有运用不法腕力猝然攫取,根本不该当抢夺罪…但若po文内容为真,这女的有道德上瑕疵!行径令人傻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