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看板: Road
标题: [新闻] 男大生堤外道路骑车飙速撞死 判赔180万
时间: Fri Aug 26 10:20:29 2016
男大生堤外道路骑车飙速撞死 法院判赔180万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19418
2016-08-25 19:53 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陈姓男大生3年前到新北市永和区环河西路堤外道路帮友人试乘改造机车,撞上纽泽西护
栏重伤不治,陈父提告国赔1446万余元;新北地院认为现场误画直行标志、误放护栏,且
无警示灯,确有疏失,新北市高滩地工程处应赔偿603万元,不过陈试车时速高达93公里
,要自负7成责任,今天判决国赔180万余元。
判决指出,2013年11 月7日深夜,20多岁的陈姓男大声到永和区环河西路堤外道路,试骑
许姓友人改装的机车;当天第2次试骑时,陈突然加速骑上人行道,撞上纽泽西护栏,整
个人飞出去、掉落地面后死亡,安全帽几乎被撞裂成两半。
陈是家中独子,陈父提告指出事发地点人行道误放纽泽西护栏,灯光昏暗,又没有放警示
灯号,加上该道路只能右转进停车场,地上却画了直行标志线,认为管理单位新北市高滩
地工程处有过失,应赔偿丧葬费、扶养费及精神慰抚金等。
新北市高滩地工程处出庭指出,该地点照明良好,且护栏有装警示灯,认为是陈飙车才导
致肇事。
新北地院将全案送鉴定,透过监视器画面,推算出事发时机车时速应有93.74公里;除了
人行道多放了纽泽西护栏,从处理员警拍摄照片也可看出,护栏虽有警示灯,却没开启,
又承包商事后涂销该处的直行标志线,可见当时多画了直行线。
法官认定新北市高滩地工程有管理疏失,原本应国赔603万余元,但陈超速又忽视路况才
是肇事主因,应负起7成责任,判决只要国赔18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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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jeAXfDOBxqc
当年的新闻影片(中视)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0027
当年的新闻影片(TVBS)
从TVBS报导认为该处道路车道缩减前依然标示直行指向线不当,
新北市政府则表示该处非普通双车道,而是进入停车场前增加的车道。
https://goo.gl/I08kOp
事发1年4个月后(2015年)的街景
增加速限40标线、区分直行车道与右弯专用车道
裁判书:
请上司法院法学资料检索系统查询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决103年度重国字第8号”
重点
1. 车道标线标示直行与右转并行,与驾驶人骑上人行道有因果关系
2. 摆放人行道上的纽泽西护栏,虽设有警示灯,但于黑暗时并无运作之迹象
3. 该处无速限标示,亦即速限50公里,驾驶人车速约93公里,最低也有85公里
4. 经过该处第2次才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