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保平路292巷13弄6号公寓顶楼算是私人或公众空间?

楼主: jacky803210 (倩骂)   2016-08-15 13:30:29
该顶楼经常乱丢自家垃圾,大热天都不处理,导致恶臭影响到住户,经透过1999申诉反映
,辖区清洁队及卫生局均派员稽查,并表示的确是住户乱丢自家垃圾引起,并开立劝导单限期改善,所以想问公寓顶楼已经有棚园,建管处也确定是违建,已经占用顶楼架设违建花园,又长期堆放垃圾,这会不会太自私自利?
处理情形如下:一、本局永和区清洁队答复如下:本队于105年6月28日前往查察,该址顶
楼确有垃圾及杂物堆置,现场告知屋主于105年7月5日限期改善,届时未改善本局将依法
开单告发。本队于105年7月5日前往复查,屋主已改善完毕。二、新北市卫生局答复如下
:本局业于本年6月27日派员协同里长前往现场查访,查现场确有摆放积水容器之情形,
现场已告知屋主清除积水容器之重要性,屋主表示近日内会清除多余容器,本局另通知里
长及清洁队协助执行周遭环境巡检,以维护邻近民众之居住品质。三、新北市工务局答复如下:本局业以新北工寓字第1051243451号请建筑物所有权人限期
改善。
作者: wuchang   2016-08-15 13:35:00
自私自利的人多的是,有碍到你就持续伸张你的正义,加油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6-08-15 13:38:00
全体住户共有 & 这是可以提告的
作者: cat031147 (回忆难忘,人更难)   2016-08-15 14:08:00
公寓的缺点就是这样 法律规定是共有实际情况就是顶楼所有/负责 地下室则一楼
作者: asd9512012 (康辅是好物)   2016-08-15 14:20:00
顶楼是公共空间!!!
楼主: jacky803210 (倩骂)   2016-08-15 15:05:00
既然属于公共空间,该5楼住户确一直霸占住顶楼私设
作者: DWR (罗杰)   2016-08-15 15:30:00
有一些公寓 是最上层那户装设铁门 所以其他人也上不去就是了
楼主: jacky803210 (倩骂)   2016-08-15 16:25:00
是否可依检举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案件奖励办法检举吗?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6-08-15 18:50:00
装铁门是违法的 即报即拆
作者: Yshen (无)   2016-08-15 19:24:00
持续检举吧,连同违建一起报
楼主: jacky803210 (倩骂)   2016-08-15 20:56:00
违建部分很多人检举了,工务局表示为列管待拆除只能说该屋主每年都制造卫生及环境乱源屋主老菸枪,跑到顶楼抽菸,到处都菸蒂,失火怎么办
作者: sakuchan (sakuchan)   2016-08-15 21:31:00
违建部分 如果你是楼下住户可以走司法程序 虽然也要花个一年半载(或更久) 但总比列管待拆 几乎等于就地合法永远不拆来的好一些自私自利...其实大家都差不多啦如果你家在一楼 外面的停车位原则上也是大家共有的但是几乎也都是被一楼住户长期霸占 人性就是这样
楼主: jacky803210 (倩骂)   2016-08-15 22:01:00
之前一楼住户也是违规停车,警察表示他是列管对象多次劝导及开单都是没有用的 只能说别妨碍他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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