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已征到)跟我分9吋披萨

楼主: s3926293 (麦麋鹿)   2016-07-12 03:13:21
礼拜二想去吃四号公园旁边的Cliff's pizza
但是小鲁太鲁了 只有自己一个人
希望想吃披萨又佛心的版友可以一起分
看是要两个人分一个9吋
或是买两个9吋 再交换口味也可以
价钱就均分
中午或晚餐时间都可以~口味也不拘
麻烦来信~真的豪想吃披萨欧
呃 12吋对分应该也可以~
作者: prince (修纱窗纱门换玻璃)   2016-07-12 09:21:00
有提到钱就要用商业文。既然征到了就自删吧,免得被劣退。
作者: Tammi (我恰威武)   2016-07-12 09:22:00
这算商业文?那星巴克买一送一?
作者: cein (放下我走向前)   2016-07-12 15:00:00
觉得商业跟征求文可以分开
作者: oxkay (贡小丸)   2016-07-12 17:19:00
不算商业文吧……
作者: cein (放下我走向前)   2016-07-12 18:37:00
我也是觉得不算啦,只是提到钱就算商业我觉得应该要重新划分
作者: tentigo (头皮似雪)   2016-07-12 22:54:00
我觉得要看“钱”的流向判断,看是给店家还是po文者
作者: prince (修纱窗纱门换玻璃)   2016-07-13 13:21:00
我也觉得不该算啊,但现行板规执法尺度就是这样。不然请板主说说 s 原因?
作者: cein (放下我走向前)   2016-07-13 16:00:00
诚心希望现任版主可以针对版规好好的做改良,其实有很多不适合的规定,都可以再修正,但却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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