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anami56 水桶一周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2-25 23:00:07
于文章 [闲聊] 扩充卡片相关牌组 #1WBxVj_l 中
推 nanami56: 一堆OO在那边无脑葬把抽牌葬光只想叫巫妖跳死帝 02/23 02:49
经来信检举
2-2-3 人身攻击
攻击特定人物或族群之文章或回复,
需由受攻击人物/族群提出检举方能成案,
由板务予以S并发出公告,并水桶一周。
此项违规需有明确的主词才能成案。
故水桶7天 有板友表示自己测牌就要被攻击来信检举
作者: xkiller1900 (cerberus)   2021-02-25 23:29:00
我觉得他没有明确攻击谁啊......推文串也不像有谁的推文被针对
作者: gxu66 (MapleSnow)   2021-02-25 23:32:00
板归好像可以攻击卡组 攻击对象是人(含不特定)就out可以参考至底抱怨判例(?)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2-25 23:35:00
攻击卡组不判罚,除非你屡次在抱怨区之外措辞强烈,劝导无
作者: xkiller1900 (cerberus)   2021-02-25 23:36:00
我知道,我意思是,他攻击(嘲讽)的应该是不特定多数,这种判法有点对号入座的味道好比他把箭射出去了掉到地上,然后你拿起来往自己身上戳,再去跟警察说妳被攻击了
作者: Stat14 (统计14)   2021-02-25 23:37:00
= =?
作者: gxu66 (MapleSnow)   2021-02-25 23:39:00
是说这样检举人要附证明 证明自己是葬死玩家吗?
作者: xkiller1900 (cerberus)   2021-02-25 23:39:00
对照同一篇文上面,他一长串对该牌组使用与构筑的讨论来说,嘲讽对象应该是非特定使用者当然检举人可能在上面有推文,然后觉得自己被针对那些非特定使用者甚至可能只是他打牌遇到的对手换个方式,我如果在闲聊串说:遇到XX根本不会打牌A卡都乱交。那个XX可以带入污辱词汇,A可以带入个别牌组关键卡,这样我就会被桶唉?他前面也说自己有玩葬死,那个推文也不是骂玩死灵或是葬死的人,这样要说是攻击特定人群满奇怪的唉,我说到这,判成这样就这样吧
作者: hemisofia (ビーラビット)   2021-02-25 23:59:00
就说这条板规演变成这样已经是变相鼓励文字狱了
作者: NotBe21 (独行玩家)   2021-02-26 00:04:00
不会啊 判的好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2-26 00:06:00
不要骂"人"就不会有事啊= =?言论自由不是什么都可以讲啊你愿意觉的自己玩死灵是OO 不代表每个人都愿意
作者: hemisofia (ビーラビット)   2021-02-26 00:57:00
一个pvp游戏的板块上 一定程度上抒发情绪用的字眼大抵无可厚非 通常看到的人也睁一眼闭一眼 而怎样算过线变成辱骂 如果只靠有没有人检举而来当成立与否怎么说都很奇怪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2-26 01:45:00
... 不是有没有检举才会成立 是有没有检举才会处罚.
作者: ilovesola (iloveIdun)   2021-02-26 01:49:00
其实抱怨区的本文有很明确写出,骂使用特定牌组的玩家就是违反版规,我觉得这判决没啥争议。
作者: mintice (薄荷)   2021-02-26 04:09:00
OO有说是什么吗?这样也人身攻击?
作者: s982231   2021-02-26 06:18:00
oo也能桶
作者: spike1215 (爱搞笑的见习骑士)   2021-02-26 06:48:00
蛤,看一下原文就知道OO是什么了不过以管板程度来看,NGA辱骂字眼最少,过来巴哈,过来才是ptt,这边管的超松了吧
作者: groundmon (JJ)   2021-02-26 09:02:00
我觉得oo不构成明确辱骂 无脑葬也算批评葬送 不算对人
作者: selvaria (小受)   2021-02-26 09:05:00
oo也能桶 也太自由心证了
作者: hoshitani (ホシタニ)   2021-02-26 10:11:00
连结里面有OO的原文啦 公告用OO导致一堆人误解 不过我觉得这个检举超好笑 以主受词来说 不就表示你认为自己是原文提到的OO才会觉得受到人身攻击 如果当事人是说“玩葬送死把抽牌葬光的都是OO” 这样检举比较合理吧...
作者: Ro500 (挤霸昏)   2021-02-26 10:47:00
原文不是写OO啦XDD
作者: ronite (小家伙)   2021-02-26 11:23:00
这样算特定?中文?
作者: westwade (秋思化刃)   2021-02-26 11:52:00
这根本文字狱那这样是否代表 我说对岸小粉红玻璃心又碎了 也会触犯版规?
作者: tino89511992 (tino0721)   2021-02-26 12:08:00
有够可笑的判决
作者: xkiller1900 (cerberus)   2021-02-26 12:11:00
hoshitani大,跟我的意思满像就是先射箭再画靶,而且是把别人射出去的箭捡起来戳在自己身上他嘲讽的是操作差劲、低端玩家,然后你自己凑上去觉的他在针对你,怎么想都很怪
作者: westwade (秋思化刃)   2021-02-26 12:17:00
人身攻击应该要该段文字或者上下文加起来可以让其他人明确识别到检举人这样检举才能罚吧骂设计师也是 其他人根本不知道是哪个设计师 这样也能构成人身攻击?
作者: fortrees (九黎鲧)   2021-02-26 12:29:00
幸好我没玩葬送以后想OO的时候都XX 这样就安全了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21-02-26 12:39:00
夸张了是谁被攻击 自己承认吧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2-26 13:22:00
麻烦对判决有意见的站内信给我 不用解释理由1~2行说明你觉的标准是否应该放宽
作者: AdmiralAdudu (嘟嘟噜都大都督)   2021-02-26 13:23:00
水喔 制造PTT乐土乌托邦 有你有我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2-26 13:23:00
滚动式修正标准不骂"人"就算乌托邦乐土那也太轻松了吧...有争议先暂时解除水桶,连假结束后裁定
作者: andylinag (洛月)   2021-02-26 15:18:00
说真的,这里人就够少了,能不桶尽量别桶吧
作者: gxu66 (MapleSnow)   2021-02-26 15:28:00
隔壁板也是一个XX厨 关键字出来就可以桶了 不用指明 我是觉得没啥问题啦
作者: spike1215 (爱搞笑的见习骑士)   2021-02-26 16:01:00
如果OO换成菜鸡不就正常多了吗,硬要打OO被桶也是自然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02-26 16:14:00
要桶就桶R,反正我常常被桶,没有要辩解的八卦刚出桶,C洽要228才解桶比较痛苦好想发C洽废文
作者: az25256058 (CCUyooo)   2021-02-26 16:33:00
ooxx 哈哈哈
作者: k960608 (雾羽‧浪沙)   2021-02-26 16:42:00
我觉得不行
作者: xkiller1900 (cerberus)   2021-02-26 20:22:00
希洽板是有明确作硬限制,NBA板也是而且这不是标准放不放宽的问题,完全是无限上纲的桶法每个人都可以说:他在骂我。然后就桶了指称不特定多数的推文你除非用希洽那种硬限制,不然这种桶法真的很好笑我不是要批判板主,板主很辛苦但这种争议桶法应该是可以被讨论受公评的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2-26 20:52:00
回归基础 可不可以骂人
作者: xkiller1900 (cerberus)   2021-02-26 21:09:00
以法律来说,指名道姓的对人公然侮辱,或是意有所指的暗讽都是会被告的但我想这个案件的争议在于文字解释,是中文语意、语境的问题要我说的话,不能指名道姓骂人,上位法会办你但这个案例并没有让人看得出是骂谁也非地图炮针对某个特定职业的玩家、或是特定族群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21-02-27 15:36:00
很多版的版规的严格度本来就会有超过法条的情形,毕竟需要管理,版主也不是法律专门,所以可接受。但合适与否还是要看这个版的使用者是否接受,而且通常是大版才会需要这样从严,不过水量不多的版要这样做也没啥问题,所以还是别讲法律如何如何了,意义不大,多数决呗。
作者: fanatic2000 (fanatic2000)   2021-02-27 15:53:00
他写一堆智障我觉得被桶刚好而已而且这人也在我黑名单里但他如果改骂龙族 应该就不会被桶了呵呵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3-02 20:35:00
维持原判 参考抱怨区有举例 本判决完全符合抱怨区范例我判读起来是地图炮由于没人寄信给我 暂且没有更改标准的打算
作者: westwade (秋思化刃)   2021-03-03 09:33:00
咦 没人? 我有寄信耶
作者: tree99190 (wangchen)   2021-03-03 19:55:00
本罪为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故诽谤之对象,应为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但是不以指名道姓为必要,只要客观上得以推知其诽谤之特定对象是谁即可,而且诽谤的对象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连结 https://depart.moe.edu.tw/ed2700/News_Content.aspx?n=6F7CB09F756DF1E7&sms=A67688921AA3EF58&s=F2DF994A6244BA6F哭啊 缩不了网址
楼主: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21-03-03 20:06:00
这几天神智不清 抱歉 你有寄信 我这几天再想想我是有想把人身攻击的罚则从水桶7天变成警告or水桶7天依照情节轻重 如用词 是否有被挑衅/无故主动挑衅 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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