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司要撤柜,该有的权利不要忘记争取

楼主: clothk55943 (亿载金城武)   2016-08-15 20:24:41
景气不好,百货业也是惨兮兮
听很多待十几年的大姊们说业绩至少都掉了三、四成以上
而且新光似乎又涨租,所以公司决定月底要撤柜了
(虽然也只是临时柜啦)
因为是人生第一次"被资遣",加上薪水又不多
不想被资遣时还傻傻的让公司再剥一次皮
决定好好研究一下被资遣后,柜员可以合理争取什么福利
不过看完后发现里面的陈述大多是用一般公司为基础去做假设
由于服务业的工作性质较为特殊,所以我决定直接去劳工局问个详细
而且在服务业版打/资遣或其他关键字似乎(?没有看到相关的东西
决定把自己网络上查到的跟劳工局给的资讯做个整理分享给大家
希望其他版友如果有遇到一样的状况不要让不良公司骗了!!
以下会用 Q&A 的样式方便大家阅读
如果有错的话麻烦请大力纠正我XD
介绍一下我的状况
1.某C牌皮件品牌旗下的u牌专柜,双人柜早晚班制
(代买版有长期代买、四个字母)
2.到这个月底撤柜总年资八个月
3.薪资22K+业绩抽成
(扣完劳健保常常不到22K,因为业绩不好QQ)
-接下来进入正题
Q1:公司要资遣我,需要通知我吗?什么时候通知呢?
Ans:
公司若因业绩不好开除劳工,或是因为合约结束撤柜
以及其他非劳工自愿提出离职之理由就算资遣
必须依法发出资遣预告,预告期间依劳工年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10天前通知
(2)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20天前通知
(3)工作三年以上-30天前通知
若无资遣通知即开除劳工
劳工可以向公司要求预告期间的薪资
而且公司还是必须支付资遣费
(听过有公司只付预告期间薪资就当资遣费...)
Q2:收到资遣预告时,该怎么办?
Ans:
一、文件不要随便签
收到资遣预告时最重要的就是
什么文件都先不要签
什么文件都先不要签
什么文件都先不要签
这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因为一般人可能会基于信任,觉得公司还有良知
公司给什么就傻傻签什么
但是有可能公司给你签的是“自愿离职书”
一旦签了后面的资遣费、失业补助等等都没有了
公司可以主张是你自愿离职的
就算进行劳资调解也不一定有用
如果不知道这份文件该不该签
那就能拖就拖,而且想办法弄个备份
至少还有个机会可以问问懂这方面规定的人
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拿着该文件去问劳工局
二、跟公司要 “非自愿离职书”
这是公司资遣你一定要给的
请提醒公司要给你,不给就说要申诉劳工局提劳检
我想公司应该不会这么白目还死不给XD
像我的状况是公司只寄一份给我
请我回签之后再寄回公司
这时候你可能会觉得很奇怪
公司拿劳工的非自愿离职书要干嘛
非自愿离职书不是应该是劳工要拿才对吗?
所以当我收到之后仅有的“一份”非自愿离职书相当傻眼
而且上面完全没提到任何公司的名字或品牌名
所以我马上打LINE给公司请他再补寄一份有“公司章”的版本过来
(我们公司非常爱用LINE处理公事...)
除非我收到新的版本,不然我不会签任何文件
反正被资遣就像当兵一样,待退的最大XD
更何况我的要求都是法律规定我应该要拿到的
三、提醒公司要提资遣通报
资遣通报是公司开除劳工时必须要做的事之一
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工工作地的主管机关及就业服务机构通报
不然公司被抓到会有罚款
我有特别问劳工局的人如果公司没通报的话会不会影响失业补助的申请
他的回答是不会,只要有非自愿离职书即可
Q3:确定被资遣了,那我有哪些权利呢?
Ans:
当我们确定被资遣了,以下这几点都是劳基法保障我们的
一、要求公司给非自愿离职书(有公司用印)
二、公司须做资遣通报
三、公司需给予劳工遣散费;若公司未发出资遣预告当天即开除劳工,劳工除遣散费外,
亦可要求公司给予预告期间之薪资
四、一周两天的谋职假,公司不得扣薪,若找代班,由公司支付代班费,不能扣薪来支付
代班费;若公司要求其他同事代班,须按劳基法规定给予加班费
前面两点上面都有提到过就不说明了
关于资遣费以及预告期间工资的部分
劳基法是有固定公式的,不过公式我看不太懂
所以我都用便民试算
便民试算-资遣费试算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1.asp
不过记得,试算表里的平均薪资是用“底薪+业绩奖金”为基础
不可以扣掉劳健保等其他减项
所以可以先自己大概算看看资遣费有多少,避免公司少给
关于谋职假部分我有特别问
因为我们的工作时间会有早晚班的问题
而劳基法是写“其请假时数,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之工作时间”
那如果我们是百货有早晚班的问题会不会被凹成合并一日的时数
他们的回答是一样可以请“两日”的谋职假
而且这是有薪的假期,公司不可以扣薪水,如有就是违法
而加班费算法是用底薪为基础,不加奖金也不扣劳健保
Q4:若撤柜后原公司要求回去核对盘点,该怎么办?
Ans:
因为公司表示无法在撤柜当天核对是否有盘差或商品短少
只能先把商品打包好寄回公司,隔天才能进行核对
如果发生盘差,我们柜员其中一个就必须回公司处理
造成我们离职后还得要回公司(台北)的状况
其实这个也是我目前遇到的问题
所以我有特别问劳工局的人这应该怎么处理
假设我们都找到工作且九月正式上班
原公司开出的时间可能也是我们新公司的上班时间
且因请假造成新公司的全勤奖金(如果有的话)领不到
或是因其他理由造成自己的损失,可以向原公司追讨吗?
他们是说必须由我们自己去跟原公司商议
这部分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只能由劳资双方去协调
但他也提到
如果公司方面不答应劳工提出的需求
劳工也可以主张由公司方配合劳工的时间
毕竟已经离职了,原公司的并不能强制要求我们
是公司不想配合我们的时间以及需求,不是我们不想配合
而且公司也不能因为盘点延误就扣薪或延后发薪
这些都是不合法的!
老话一句
被资遣的最大,你都要我走了我还怕你干嘛
总之只要我们提的要求都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
都不用怕公司乱来,敢乱来就申诉提劳检
作者: ninomya (☆Always be HOTTEST☆是)   2016-08-15 22:51:00
推!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傻傻的被资遣,什么都没拿到,我领过遣散费跟失业补助金,还没找到工作时这笔钱真的很有帮助
作者: JohnCenaRiz (日)   2016-08-15 21:07:00
作者: catchpw (catchpw)   2016-08-16 00:59:00
推!想请问一下是否有法律保障公司因为员工要求这些,而故意在前员工找下份工作时,恶意给予负评的reference的防治方式呢?
作者: clkclk   2016-08-16 01:37:00
作者: yotsubatoPTT (四叶)   2016-08-18 15:31:00
作者: tayk8384cc   2016-08-19 23:04:00
作者: michael0825 (扣扣麦)   2016-09-19 20:06:00
我也是百货的,只有不照规定走的公司才会立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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