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angiu (洋羽)
2014-05-23 05:07:47最近到了某连锁超商工作
由于店长把人力压的很吃紧
整间店不含店长才五个人
导致我只要大夜班休假就必须下去贴补
本身原本是晚班
但我上完大夜后并没有办法休假
除非我拿自己的休假额度排假
他规定一个月只能休四天
一天只能休一个人
而且一个月只能休一天假日
想请问我这样大夜接晚班有没有触犯到劳基法
早上七点下班下午三点又要上班
刚刚查了一下并没有这方面的资讯
只有听朋友提到好像下班后需休息16小时才可再上班
不知道有没有人可以提供我正确资讯
另外想请问他限制我们休假的那些规定有没有犯法
因为每天都八小时但休假却只有四天
一个礼拜休一天的话
两个礼拜工时也超过84小时这样有加班费可以拿吗
清明节之类的国定假日也没有加倍的薪水
请各位帮帮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