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阳明山童军中心 占地40年 政府胜诉要不回

楼主: s864372002 (鋼琴)   2011-08-12 16:06:18
每年都在那边办活动QAQ。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2/today-t1.htm
阳明山童军中心 占地40年 政府胜诉要不回
〔记者刘力仁、谢文华、范正祥、林恕晖/台北报导〕离谱!政府打赢国有土地侵占官司
,不但要不回国有土地,还打算跟败诉者协议,继续把房子及土地租给违法侵占者!
位于阳明山上的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童军“阳明山活动中心”(简称童军中心)为国家培训
童军基地,隶属于中华民国童军总会,现任会长为总统马英九,理事长为赵守博,监事主
席则为教育部长吴清基。但是童军中心自民国五十九年占用国有公用土地至今,未曾支付
租金。九十四年间,立委林淑芬与蛮野心足生态协会揭发此事,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迫
于舆情,控告童军中心侵占国有公用财产,不当得利。
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判决阳管处胜诉定谳,童军中心应偿还阳管处八十九年十二月至九十四
年十一月共一一五九万余元未缴交租金及利息之“不当得利”,(依法只能追溯前五年)
;判决确定之后,内政部并未积极追讨费用,九十九年一月,双方协议比照法院裁定的租
金方式,再加计九十四年十二月至九十九年十一月租金,计十年,共二八九七万余元。
童军中心 盼以房树抵价续租
但官方迄今不但未讨回这笔钱,立委林淑芬更揭露,有政府高层介入协调两方,意图让童
军中心现址的“建物及树木”鉴价的六○一一万元,先抵扣这二八九七万余元后,剩下的
三千一百多万元则当成“未来租金”,继续向阳管处租用廿年,意即童军中心不但不必归
还侵占土地,还可以原地继续使用廿年。
林淑芬表示,依国有财产法规定,国有公用财产不得为任何处分,应立即收回,但在行政
院政务委员罗莹雪和内政部常次林慈玲介入下,竟打算“大事化小”。蛮野心足生态协会
秘书长林子凌则表示,打赢官司的行政机关不积极捍卫国产,竟然还想签下和解契约,完
全不符社会公义,也阉割了行政机关公信力,匪夷所思。
政务委员罗莹雪昨天澄清,内政部并没将此案报到行政院,她不清楚进度,绝无介入此事
!内政部政次简太郎说,两造尚未达成协议,内政部也没有向罗莹雪报告此案进度,立委
指控不实。
童军阳明山活动中心主任吴伏训表示,因为童军中心缴不出两千八百多万赔偿金,才希望
阳管处同意以“抵价”方式,将六千多万价值的建筑物及植栽,扣掉赔偿金后,剩余金额
做为经营管理权利金,或是请阳管处将剩余的三千多万给付童军中心,但阳管处无此预算
,因此研议以抵算方式延长租约。
内政部不同意 阳管处追欠款
内政部常次林慈玲表示,内政部并未同意童军中心所提的付款方式,双方仍在协商,阳管
处五月十九日发文要求童军中心应给付欠款,对方迟未给付,因此五月二十六日已向士林
地院声请支付命令。尽管法院尚未核准,但内政部要求对方给付还款立场不变。
林淑芬表示,知情人士向她提供完整资料,七月十九日她也曾要求林慈玲到她的办公室说
明,当时林慈玲对于她点出罗莹雪与她两人督办和解事宜,大感讶异,却不置可否。林淑
芬说,如非民众爆料,国有地还会被侵占廿年,必要时会出示相关资料,证实政府介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2/today-life1.htm
阳明山童军中心占地争议 环团批做无本生意
〔记者刘力仁、谢文华/台北报导〕非法侵占了国有土地,败诉后竟要求国家买回地上建
物及树木,到底合不合理?童军阳明山活动中心表示,那些都属于私人财产;环团则表示
,当初国家有补助盖房子、植栽也是国家送的,土地又从不缴交租金,童军中心一直做“
无本生意”,怎好意思要国家再花钱买回?
本报记者二度前往童军中心调查,中心有一栋办公及客房大楼,一栋餐厅,数间小屋,一
座草坪广场,由森林小步道贯穿,树木繁茂,但住宿区使用状况并不佳,空空荡荡,房客
并不多。
据立委林淑芬提供资料,童军阳明山活动中心提出抵价内容为建筑物三千三百九十八万元
,地上改良物五百四十四万元,七十一年北市府拨赠苗木一千五百株柳杉及一千五百株杜
鹃,鉴价三千二百万元,加上其他植栽费用,总金额七千八百八十八万元。经阳明山国家
公园管理处委托估价师再估价,将鉴价价值降低至六千零一十一万元。
童军中心︰官方补助算赠与 也拥产权
童军中心主任吴伏训表示,法院判决地上建筑物、改良物及植栽为中心所有,依法鉴价。
地上物不论是政府补助或民间捐助,都算赠与,属中心产权,且中心执行国家童军政策,
得自负盈亏。
国有地绿美化被当私财 环团批贪得无厌
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秘书长林子凌表示,当初建物是台北市教育局补助五千一百万兴建,植
栽也是台北市政府送的,用途是绿美化国有地,并非童军财产,童军中心都说是自己的财
产,实在贪得无厌。
针对三千多万续租二十年,相当于每年土地租金仅一百五十万,林子凌表示,若依现在市
价价值上亿元国有土地出租给公益团体的优惠租金算法,这块地每年至少应收四百五十万
元租金,且应要透过公开招标程序,不能迳自租给童军中心。
吴伏训则说,依国有财产局土地承租规定,以中心区位及面积估算,年租金应是介于两百
至两百五十万,若阳管处一并收购地上物再出租,年租金才会达四百五十万。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1-01-02 10:35:00
但阿扁好像不是
楼主: s864372002 (鋼琴)   2011-08-12 16:07:00
原来总会会长是国家元首,现在才知道XD。
作者: pichubaby (Pichu)   2011-08-13 03:02:00
荣誉会长这样 表解好像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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