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风景摄影板板规 Ver 3.0

楼主: liquormania (人蔘)   2006-07-14 11:17:38
风景摄影板板规
2006/07/14 发布 ver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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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规 ver3.0 前言
下类文章请爱用其他相关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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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器材讨论 -> photo LOMO风格讨论 -> Lomo
传统器材买卖 -> photo-buy 数位器材讨论 -> DC
相簿连结分享 -> PhotoLink 数位器材买卖 -> DC_Shopping
照片批评指教 -> PhotoCritic DSLR器材讨论 -> DS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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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运作状况目前渐上轨道,板规也是跟着看板成长会不断进行修正。
板规依"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主要针对"对看板建议"部份
做修正与补充,让板友有可以参与板务的一条管道,但是再次强调板规设立的目的,
都是为了维持看板秩序与板友们的权益,共同营造合谐的讨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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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类文章严格禁止
1. 广告文、一行文、灌水文、张爸文、商业文...等无意义或与板旨不合之文章。
(一行文请善用推文功能)
2. 注音文、火星文...等造成阅读困扰之文章。
3. 有攻击、谩骂、挑衅意味 或不雅字眼...等讨战之文章。
4. 八卦、爆料...等未经证实或牵涉个人行为与看板无相关之文章。
板主处理方式:
1. 一般情形将删文且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
2. 情形严重者将发信件通知并公开给予警告。
3. 警告后短期内仍犯则水桶三日处分,采累进制。
文章将遭劣文删除后才入水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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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类文章将被建议充实内容
1. 文章内容过于简略或与文章标题有落差。
2. 文章中的作品未经整理与挑选。
3. 文章中的作品与板旨有距离。
板主处理方式:
1. 发信件给予建议,请板友配合改善并充实原文章内容。
2. 明显违背板旨的文章将发文通知,并将转录相关看板且删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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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规范
1. 请勿盗连或盗用板友作品。
2. 对其他人行为有建议或持不同意见,请私下找沟通管道解决。
3. 检举他人违规行为请勿po板,请以私信告知板主处理。
4. 对板务处理上有问题,请私信与板主讨论
5. 请勿利用推文功能进行违反板规之举,板主仍可视情节轻重依本项规范处理方式
作出处置。
板主处理方式:
1. 发信件通知,并删除文章。
2. 删文后一天内又发文,将视情形予以水桶一天处分。
3. 短期内累犯,将视为闹板进行评估,最少水桶一周处分,采累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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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状况规范
经板主认定为有闹板或战文情形发生或是正在进行,
且板主认为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改善时,为了恢复看板秩序,
板主将略过警告通知与任何道德劝说,无预警将"相关人士"水桶一天处分,
并事后判断责任归属,闹板或引战者一律追加最少水桶一周处分,
情节重大者,则将予以一个月以上~永久水桶处分。
"相关人士"的认定完全由板主判定,将溯及事件发生最初的时间点开始评估。
若有疑义请私信与板主沟通。
板友若发现有闹板或战文之情事发生,请直接以私信向板主检举,由板主来接手处理,
板主也会自行判断,请板友尽量避免以"任何立场"参与闹板或战文之讨论文或讨论串。
否则造成权益损失,盖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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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看板建议
依"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板友可于看板上对板主提出下列事项的建议
一、板规规范之内容。
二、精华区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注意事项:
1. 对看板的"建议"与对看板的"问题"两者并不相同,"建议"应涵具体作法,并可于
看板上发表,;"问题"为只有板主能对问题回答说明者,请以私信询问板主。
2. "建议"类文章讨论串将于板主作出处理后,并收编精华区后公告删除。
3. 建议的内容应以大众利益与看板发展为优先考量,而非为达个人目的。
4. 若对板主的处理结果不满,可至《L_RelaxEnjoy》对板主申诉,或私下找板主沟通
,勿在板上抗议,或企图瘫痪板务,违者严惩。
5. 对于建议文内容,板友应持尊重之态度,持不同意见者可提出不同的看法,尽量
保持语气和缓,切勿成为引发战文者而造成本身权益损失。
板主处理方式:
1. 板主认有理由者,得参考建议之内容,修正其管理。
2. 建议文内容太过简略且欠缺具体作法者,将删文并要求重新发文。
3. 建议文讨论串若发生战文闹板之失序行为,则板主将立即删除讨论串并收精华区,
且依板规追究责任;而建议之内容依然有效,板主仍将参考之。
4. 针对建议文内容做出处理后,板主将发公告通知结果。
5. 若针对同一点有不同建议,板主将视情形举办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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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5397   2005-01-13 18:29:00
作者: ridosa   2005-01-25 2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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