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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电影委员会第十一届“拍台北”电影剧本征选办法
目标
本活动鼓励创作者创作以台北市人、事、地景为背景的优秀电影剧本,透过财团法人台北
市文化基金会台北市电影委员会的媒合,使得奖者的剧本能有机会被改编成电影,创造更
多散发著台北魅力的影像作品。
“台北人的爱情”─爱情七彩夺目,散落城市角落,繁星闪烁
是谁在城市旧梦里忆起曾经?满载深邃人文情怀的街坊巷弄,传唱着多少情歌诗篇?顺着
河川流域奔去,城市地景倏忽变得科技现代,疏离缥缈的新城商业,人们在城市一隅,用
生命谱写渴望爱情、浓情若瀑的乐曲。
“台北人的神话”─迸裂想像力!编织城市异境的奇趣生命境遇
运用无边界的极致幻想,驰骋整座台北盆地,探勘想像与超现实的另类剧本,拓荒非比寻
常的创作可能。
“台北人的寓言”─探索城市魅力与本质,追寻生命意义
关于生命,关于视角,关于你我事的发想,创作台北启示录。
主办单位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承办单位
财团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会台北市电影委员会
奖项及奖额:
金剧本奖
首奖一名,奖金新台币30万元,奖状一只。
银剧本奖
贰奖一名,奖金新台币15万元,奖状一只。
铜剧本奖
参奖一至三名,各得奖金新台币5万元,奖状一只。
参赛条件
参加者身分不限国籍,惟应以繁体中文写作;如非中文创作,应附繁体中文译本。
参赛剧本必须以台北市之人文、地景为背景。
参赛剧本必须未曾于国内、外任何报刊、杂志、网站等形式公开发表,已辑印成书者亦不
得再参赛。
每人参赛以一部剧本为限,参赛剧本需为原创剧本,除改编自本人之文学创作作品外,不
得为改编剧本。参赛作品需未曾获得国内外剧本征选活动奖项(含电影、影集、网剧、电
视各项剧本征选活动),惟剧本大纲征选及为鼓励创作,如参赛剧本获选其他剧本征选之
奖项金额在新台币 5 万元(含)以内,均不在此限。
参赛剧本不得为2019年11月30日前已签约摄制或摄制完成之著作,参赛与评选过程中若公
开发表、谈定拍摄计画则视为失去参赛资格。
本活动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之员工、约聘雇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均不得参与本活动,亦不
得为参赛剧本之共同著作人。
参赛剧本如有侵害他人权利之情事,由报名者自负其责,概与本活动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无涉。
参赛注意事项
参赛剧本以90分钟长度之剧情片剧本为标准。
参赛剧本之纸本递交,应附剧情大纲、人物介绍与剧本内文,请以双面、直式横书缮打,
采 14 级之新细明体、行高 26 PT 为宜、四边边界各2公分,打字打印于 A4 大小白纸上
,一式六份,与以上规定差距过大者,不列入评选;并需提供 PDF 电子档,以上参赛作
品仅供 108 年“拍台北”电影剧本征选活动之评审使用。
为求评审作业之公正,投稿作品内文或封面均不得书写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记号
,以便弥封。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并与参赛剧本一同交寄。参赛剧本得奖后欲以笔名发表者,请于报名
表上填写:“本件参赛剧本、得奖新闻稿、奖状及任何相关之宣传品皆以笔名发表”。参
赛剧本得奖后,得奖者另须提供较详细之个人资料、经历、照片及得奖感言等资料予承办
单位。
来稿请以挂号邮寄(106)台北市光复南路630号2楼,
台北市电影委员会“【拍台北】剧本评委会”收;由私人转交者不列入评选。
评选规定
初、复选作业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担任;决选由主办单位聘请之决选委员组成评选委员会
负责评选。
决选之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遴聘5人组成,评选委员为无给职,但得发给出席费或评选
费。
参赛剧本如未达水准,得由评委会决议从缺,或变更奖项名称及奖额。
本活动奖项揭晓后,如发现得奖人参赛剧本有抄袭、代笔、应征条件不符或侵害他人著作
权等情事经评审单位重审确定,承办单位得请求返还所受领之奖金及奖状,且该得奖人不
得参与承办单位日后所举办之各项征选活动;此外,该奖项得以从缺处理。
参赛剧本及相关资料请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参赛剧本仅接收单一版本参赛,恕不接受抽换、改错字与修正等版本。
得奖作品使用范围
台北市电影委员会拥有该得奖作品之优先投资制作权及推荐权,并得利用该著作作为台北
市电影委员会非营利宣传,为期自授奖后起算一年。如双方议定投资制作,则相关细节约
定将另行签署合约。
收件、截止、揭晓日期及颁奖
收件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7月29日截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揭晓时间:2019年9月。
颁奖:于活动结果公布后择期举行。
补充规定
台北市电影委员会保有修正、暂停、延期或终止活动之权利,本办法如有疑义、变更或未
尽事宜,由承办单位释疑之,并公告于台北市电影委员会官网,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