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PTT是只推文,不常发文的潜水客
朋友离职碰到一些问题,我帮忙把文章PO上来
请各位先进帮忙解惑。
↓↓↓↓↓↓以下为朋友描述↓↓↓↓↓↓↓↓
我在一家知名品牌的房仲业加盟店上班
原则上没有底薪,但有高拆奖金(48.5%)
因为和公司理念不合,店长和同事都会趁乱拆我的奖金
好比我开发到的物件,主管指导我该如何议价
就要和我以六四到七三的比例拆奖金
想当然尔,我拿的比例是四或三
原先以为是业界潜规矩,当作花钱买学不到的经验
去年入行到现在约六个月
成交了四笔,约600~800万左右的成交价,都4%以上
(其中一笔只有拿到中人费几千元,不列入计算,我下面再叙述)
但累计到现在,仅有不到二十万元的业绩,实领奖金不到十万元
这样形式的成绩让我一则以喜 一则以忧
喜的是我半年就开胡了 原先以为至少半年没业绩
忧的是领的奖金完全不足以支撑我的生活开销
因为有和同行合作过,认识一些学长姊
才发现"可能"只有我现在的公司是这样的情况
碍于现实压力和梦想渐渐变成幻想的前提
和主管提出了离职打算
当然,不动产业界需要的是人
多一个人在公司,就有可能多一份收入
主管尽可能的挽留我
我和主管请了一星期的假
想让自己多冷静多参考其他工作的价值
28号,是公司薪水的结算日
也是扣除罚金的日子
先说明我们公司扣钱制度
1.表单遗失(斡旋委托契变...等等) 罚1000元/张
2.上下班打卡(早上九点前一次,下午六点后一次) 100元/次
3.重要集会(一周两次的晨会,和一次团看) 500元/次
原则上是这些
其他还有值班离开座位300元,关店水电未巡500元 这些零零总总
我请了一星期的假,却被助理告知
两次开会未到1000,上下班打卡500,团看未到500
莫名被罚了两千元..
当初缴交给店里的保证金都被扣光了
原本想说好大家好聚好散
但后来又卡了一件事情
我昨天3/3结案交屋的案子 买方付现金 理应早就进履保
卖方屋主是我们公司主管(自己的投资案件)
公司章程规定每月五号发薪水
助理却通知我说,因为28号公司已经关帐,
所以我的薪水要等到4/5才领的到...
这是我的救命钱呀...虽然才11000..
扣下来我除了做白工外还倒贴了一堆
油资钱和电话费广告费几乎打平不剩
想请益各位学长姊
在没有底薪的公司底下
是可以合法的扣除以上的金额吗?
我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拿回那些被扣除的金额
关于请假方式,我是和主管面谈后当面告知
主管也当面同意,没有留下其他表单
其他同事请假也是告知即可
这两千元对其他人可能觉得
算了反正都要离职了
但对我而言,这些都是我用血泪,刮风下雨跑出来的结晶
现实生活很拮据,这两千元够我过一星期
请问我有办法站在法律角度 和店长店东讨回这条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