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午安 小弟我最近在求职遇到了一个麻烦
小弟去年刚毕业,最近待业转职时时把两份做较短时间的工作,工作3个月 待业 4个月
在工作1个月多(在职中)合并写在一起!大约8个月
简单来说年资约只有四个月左右~
(这真的很无奈,因为之前写上去,几乎都很难解释并且都被打枪,只好出此计策)
结果最近顺利录取了一家大公司,虽然他核薪是用新人价,他也没有要缴交劳健保文件只
要离职证明即可!
想问这样灌水的年资会不会在被保劳保时被发现呢?!被发现会不会就这样被革职了呢?
!小弟在考虑要不要离职去报到!
实在后悔万分!!
感谢各位大大抽空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