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今天拿到薪资条,回家看了一下,觉得有问题,想先问一下板上各位的看法,这样明天问
公司的话比较站得住脚。
当初录取时的薪水是32k,第一个月拿到薪资发现被拆成本工日薪+特别奖金(语言奖金)
+2000全勤。
劳健保依23800申报。
因公司业绩近期不佳,上个月中要求一个礼拜放一天放无薪假,有特休就先用特休,所以
我被用了两天的特休。
但今天拿到薪资条发现公司特休那两天的薪水只给本工日薪少给了特别奖金,但我的理解
是
特休应该要算一整天的薪水,也就是本工日薪+特别奖金吧?
以及我的劳健保级距是否应该以33000的级距申报?
麻烦各位大大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