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去年和前公司有先违约和违法的状况目前已交由法律处理但不能断炊
当时因过年在即只能暂时找没保障的服务业先度
进入后发现此服务业没劳健保、未达法定薪水、找名目乱扣薪水…
还有很多是来几天/ 一个月、二个月就走的
短暂待了二个月后于年后立刻走人,因2月只上了一星期就衔接另外的工作了
结果去拿薪2月一星期的薪资被以“弥补店内损失等不实理由”
全额不发!!(其实金额不大,1万内)
因和前公司的争议已非常了解法律流程和知识,
实在不想再为了私人小店再跑一次劳工局
重点是…金额不大…但是惯老板因此从每个发现不对的员工身上已经获利了很多的1万…
凹大学生和二度就业的为主
的确目前手头也不算宽裕,苦恼著是否要依法再走一次流程讨回?
因店不是挂老板本人名字,若照流程上调解,老板可以置之不理不出席
目前已传讯告知老板若再不付薪将走法律一样已读不回
打卡资料、薪资明细都有保留是可选择再走一次流程
目前已经倾向薪水一定拿不到了但很多东西可以去检举
想听听大家的想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