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我换了新工作在试用期一个月届满被主管告知不符合他们所需要的人员特质因此不留用。
在之前报到的时候的基本资料栏有关于试用期去留之方式,当时愚蠢勾了自请离职,但是
这方面有咨询过劳工局配合之律师,律师表示这个算是一个求职陷阱有可能勾了资遣就不
被录取,因此这方面我是可以去争取的。
再来今天与人资主管协调了一下,在对话过中他不断希望我可以与单位在谈谈磨合,他认
为单位上仍然有人力需求却要这样挑人让公司去承担资遣责任不合理,我是不想要再留下
来的,毕竟同事也不太友善给我很大压力。
在讨论过程中人资跟我说资遣会留纪录,开劳资调解也会,咨询劳工局表示因为个资法并
不会留下纪录,但他提到同业圈子小会打听倒是真的让我有点忌讳。
整个会谈的结论就是人资希望我不要走资遣对彼此都有影响,希望我可以再跟单位磨合,
或者在留一段时间有薪水也可以边找工作,不一定要去领失业给付。
明天跟人资主管也约好再次谈话想请问大家该怎么应对比较好?其实如果换个单位让我边
求职我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