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询问
前情提要
我朋友大学毕业两年目前在社区当财务秘书一个多月
没做过类似工作
第一天就被丢上岗位没人跟他交接工作一切都要自己摸索没人帮忙
跟公司寻求协助时公司也只会叫你自己先摸索
过很久才派人来协助
然后加班没加班费
他知道一切都是当时自己没问清楚很后悔也实在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在朋友的建议下决定要离职
9/17左右提离职
当时跟公司说月底要搬家(也是真的要去外县市朋友那里)
公司也说好给他们一点时间找人
结果今天公司又跟他说不行到月底
因为物管法还是物业法有相关规定说要提前一个月预告离职balabala
我也帮他查了没看到相关条文
只知道劳基法规定到职三个月内离职不用预告
所以朋友还已经有提前预告了想说这样公司才有缓冲时间
嗯...现在公司说他至少要十月中才能走
没做过物管,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没留意到的法条担心理亏
想请问大家现在这样子我朋友该怎么办?
直接强硬一点搬出劳基法跟公司谈吗?
公司还搬出社区如果知道他要离职不知道会怎么处置公司balabala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