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为是应届毕业生所以对职场风气还不太清楚,想请问一下有人知道初到职公司就要求签离
职切结书的用意吗?
签保密协定还可以理解(除此之外还有员工保证书),但才刚上班就得签离职切结书让我百思
不得其解。
爬文过后看人家说这是资遣你时不用负责(因为你是自愿离职)的方法,所以有点担心。
预定下周才会去报到所以还不了解实际情况,这些是人事在录取通知里说的。
若是拒签这种公司要求签署的文件,是不是就会失去这份工作?或者内容是可以商量的?
此外想顺便再请问,若是试用期三个月没过,通常是会在做满前就说吗(“你明天不用来了
”之类的)?还是会等到期满再直接请你走人?
因为实在很菜所以想打个预防针,虽然人事说有任何问题都可以联络他,但不知道这些问题
适不适合……
先谢谢愿意回复的人,祝大家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