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我今年高职刚毕业,目前我在一家螺丝工厂当学徒3个多月
但最近开始被种种原因搞到很想离职,想赶快走人
尤其最近与师傅相处的压力越来越大,几乎是把所有工作都丢给我了,有时候出问题也都
丢来我身上完全撇清责任,事后再跟别人说我出问题,然后又用笑笑的脸跟我说下次要注
意
尤其我们公司消息很灵通,半天的时间全公司就都会知道了,再引来更多人的责怪...
明天就想开始办离职手续了,但是当初进来公司时有签合约合约 上面我有特别注意到
「服务未满一年而离职,需赔偿一个月薪水」,让我现在很不知所措,毕竟一个月薪水不
多也不少..
但是不是离职前都需要预告离职日呢? 因为我连一天都过得很难受,很想几天内就走人,
请问这样可行吗?
题外话:
我还没当兵,那如果我突然收到兵单而需要离职,这是不是也需要赔偿薪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