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三个月内不告而别的员工真的无法求偿吗

楼主: nurais1127 (折纸师)   2017-09-05 01:03:28
本鲁和朋友在龙潭有一间小型的材料测试厂
目前遇到一个状况
6月底请来了一个作业员
结果8月31后完全无影无踪
连手机都打不通
变成我和另一个作业员同事
要轮流顶替
真的蛮生气的
至少要说一下吧
我很确定我常常问他有没有什么意见
或是有什么想法可以提出来
他也说他ok
我问一下顾问律师
他也说未满3个月不必预告
也说没造成直接损害
民事只是送钱给政府而已
真的没办法治这种员工吗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7-09-05 01:12:00
他合法要治什么? 征人的时候小心点
作者: dss (dss)   2017-09-05 01:13:00
求"偿" 你要求偿什么? 他提供劳务 你提供薪资 他停止劳务你就即时结算薪资 就这样而已 他损害了你什么? 订单?设备?他今天也不是弄坏你设配后闪人 而今天你如果因为他走了就生不出订单的量 那是你的事 要知道他告知你后还是可以马上走人如果你会因为少一人就生不出订单的量 当初就不该接 跟他无关还是你在他提出离职时你要用找到人才能走这种话压他?如果你心态是这样 他今天不告知你就走也只是治你而已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17-09-05 01:19:00
你可以生气别人没礼貌 但是想告人家这种心态不可取
作者: dss (dss)   2017-09-05 01:21:00
那也只能算你倒楣了 征人时更加注意些
作者: gigi030507 (火页火页)   2017-09-05 01:28:00
我不知道是谁录取这位的拉 要抱怨也要找录取这位的吧
作者: HZM (满岛光人太好,叫我别死。)   2017-09-05 01:37:00
你回推文的第一段修文内容完全不是重点。事实就是二楼说的那样。只能算倒霉,你无法告他,他已经不提供劳务了。他今天不是毁损了公司的财产机具才走。
作者: lrfnc (自由)   2017-09-05 01:47:00
求什么偿提什么告?他现在没先预告也是合法的,告什么?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酱牛肉乌龙面)   2017-09-05 01:48:00
老板气噗噗先检讨自己吧好缺会有人想走?
作者: david2521 (WASD)   2017-09-05 02:12:00
7、8月征长期,就有碰到学生应征长期却在8月底离职的风险。但通常也会预告前几天才离职(我身边好多人都这样),这位员工不告而别确实不太好,原PO下次可以谨慎征人,如果不想遇到,也尽量不要1~2 7~8这段时间征明显是大学生年纪(18~22)的人,或是多应征一些人也是办法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7-09-05 07:49:00
三个月内员工本来就能随时走,不过不告而别很不好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长路万宝路)   2017-09-05 07:56:00
工三小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7-09-05 07:59:00
自己不会看人在那里怪东怪西就是不怪自己通常都是屎缺烂公司开个鸟薪水留不住人啦
作者: abaranger (jacket)   2017-09-05 08:10:00
劳工感恩公司企业相比 本就弱势 双方工作是你情我愿互利 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合法情况下你还想告什么 更何况职务只是作业员 价值跟营业损失有多高?公司不可能为这芝麻绿豆小事开告好吗 你以为是泄密卖企业机密吗?
作者: timxdada (濑恩)   2017-09-05 08:28:00
你觉得你上班很累或是权益受损那是公司问题,懂?
作者: sc1 (sc1)   2017-09-05 08:33:00
不告而别是否你ㄠ人家什么 什么是材料测试厂
作者: molly79 (Molly)   2017-09-05 08:56:00
福利没好到让员工打算预告…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09-05 09:17:00
科科,鲁蛇只会检讨资方,劳资双方互相尊重很难吗?这个案例好像劳方完全没有问题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09-05 09:23:00
对啊 互相尊重不上网讨拍很难吗?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枫)   2017-09-05 09:38:00
菜味好重
作者: 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   2017-09-05 11:04:00
开公司请员工本来就要承担风险就像劳工碰到烂老板 也是风险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7-09-05 11:44:00
去读劳基法 没唸过别开公司好吗
作者: bybe (小p)   2017-09-05 12:38:00
三个月不是试用期吗 现在就不说试用期吗不告而别也是不应该
作者: z1212345 (升)   2017-09-05 12:39:00
标准的惯老板心态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7-09-05 13:06:00
难,这就是当劳工爽的地方,想跑就跑,要求偿很难。惯老板和垃圾劳工明明就同时并存,怎么有人眼瞎了喔
作者: sc1 (sc1)   2017-09-05 14:37:00
交给讨债集团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7-09-05 15:52:00
马上门口贴征人启事 十万一个月 保证你后天开始就不用自己跳下去轮班了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7-09-05 18:51:00
这就是精简人力的下场
作者: tara75 (tara)   2017-09-05 21:20:00
无法
作者: cyclohexane (Xuan)   2017-09-05 22:18:00
劳基法就规定不用提前说 懂?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9-05 23:04:00
老实说就算他做超过三个月 突然走你也拿他没皮条
作者: ghdk (吃吐司干嘛要去边)   2017-09-06 00:11:00
奖金多少先说出来吧..福利好的话信箱马上被灌爆
作者: Sadan (Danny)   2017-09-06 01:55:00
求偿你老母!你怎么不开骂老板待遇差留不住人?
作者: ssdog (ssdog)   2017-09-06 18:47:00
求你老母啦!连法律都不懂 还学人家开公司? 亏死你
作者: lynvn (meiji)   2017-09-06 18:48:00
不满意工作说离职可以阿,但"不告而别"是真的蛮不负责的
作者: mnmnooo (蔚蓝天空)   2017-09-07 00:24:00
负责啥?有必要奴成这样吗?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9-07 01:37:00
搞不清楚状况的资方 你还是收收吧
作者: KoBeWaNnAbE   2017-09-07 19:04:00
说啥
作者: kulololu (...)   2017-09-07 23:05:00
有办法治连法律都不懂的惯老板嘛 没损失要求偿那种的
作者: nolineageno (☆鲔鱼☆)   2017-09-13 05:31:00
就是短期骗你长期,现在利用完毕就丢了你工作离职手续都不肯做的代表这公司烂到他宁愿当乞丐也要被黑名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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