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只做两天的公司要写入员工协议吗

楼主: cioupeng (cioupeng)   2017-08-01 00:18:16
各位年薪三百万的大大大家好,小弟是刚出社会的新鲜人以下问题想请教各位大大。
小弟寻求工作的时候一共拿到两份比较有兴趣的offer
下面简称A与B
A是较早面试的公司于是报到的日期也早于B
小弟比较想去B公司,可是当时A公司的回复日期已经到了,但是B公司尚未回复我,小弟
我怕B不会录取,于是就先答应A公司会去报到。
但是报到当天B公司就说我录取了,然后说会寄纸本offer与一些员工相关协议给我,于是
隔天我便向A公司提离职。准备去B公司工作。
而我收到了B公司寄过来的相关文件,里面有一个调查对于前任雇主的一些保密条款的问
题。
小弟想请问:我并没有在A公司签署过任何保密条款也没有什么专利是在A公司发明的(
因为只去两天),这样的话在B公司给我的员工协议里面,要写上有过前任雇主的资讯吗
,还是直接写之前没有工作过呢?
感谢各位年薪三百万的大大回答!
手机排版伤眼抱歉。
作者: miffy0814 (你要比我幸福)   2017-08-01 00:56:00
二天也不算资历,可以不用写
作者: hpsenruc (hpsenruc)   2017-08-01 05:43:00
报到前不算在职啊,所以理论上也不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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