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前辈们大家好~刚刚已经先搜寻了板上特休问题的文章,
找到的都是新进人员与离职人员文章,
所以才发文请教一下大家
今年年初开始了新制特休假的规定
看了网络文章老半天,只知道是从以前的一年的年初到年底计算
换成今年到职日一直到隔年到职日计算
我们公司在政府改规定之前的特休是这样计算的
假如是2013年5月1日到职 2014年5月1日到年底
会给劳基法旧制第一年的7天/当年度剩余天数的特休
之后就按照旧制劳基法每年给予特休 然后年底结算剩余特休天数给钱
按照上面到职日计算,今年人事却公布,5/1之前特休天数为0
5/1之后特休天数就按照新制计算给予特休天数
我不知道是人事理解有误还是怎样,总觉得怪怪的
这样要是12月到职的人不就很衰小 一整年没有特休?
我有跟人事反应过感觉怪怪的 但是人事很坚持他的算法没错
以上 还请大家协助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