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家欠薪资的公司

楼主: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7-05-31 22:45:21
※ 引述《IamMsn (Alice)》之铭言:
: http://telltruth01.pixnet.net/blog/post/3727389
: 以上是网志版。
: 这间公司欠我薪资。
: 去这间公司的脸书粉丝专页留评价一直被检举删除,
: 目前他们已拿掉评价功能。
: 我离职后找到的某份工作,
: 还被打电话陷害而丢了那份工作。
: 之后我去砸过他们的店,
: 他们有提告但后来撤告,
: 撤告的条件是要我道歉以及要我撤回我对经理的太太的提告。
: 真是可怕的公司,会耍阴招的公司!
砸店是有法律责任的,
要解只能请苦主认病……
就是认自己有精神疾病,去医院就诊
借此将毁损责任合理化。
也能举证就职期间
因为资方的制度造成病状
情况允许的话,
说不定还因为患病多拿精神赔偿。
(但机率很低)
而积欠薪水,就是另外一回事
还能畏缩地~上劳工局衙门调解。
这样做其实,我个人不欣赏,
举个偏激的例子~死刑犯为了规避刑责
推说有精神疾病,
然后可教化那种感觉
但比起对方提告,有前科、刑责加罚金。
还不如认病过日子。
作者: guesssss   2017-05-31 23:10:00
精神疾病认定不是这样乱来除罪的,好吗?
楼主: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7-05-31 23:13:00
我知道啊,所以说了不欣赏这种做法。
作者: sc1 (sc1)   2017-05-31 23:15:00
砸店有种
楼主: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7-05-31 23:21:00
但确实这样做法是能让事主下场好一点。缺点就是,不道德……
作者: sc1 (sc1)   2017-06-01 02:33:00
Po文感想何用?砸店行动胜于空谈
作者: ROOQ (三毛)   2017-06-01 12:30:00
原文不是说已经撤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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