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传产业务的工作 进去时算是国内业务 (但我有外国客人 所以偶尔去上海出差)
在怀孕前一年偶尔出差1次, 1次一周左右(因为公司也有厂房在上海)
我育婴请了2年半 这期间公司关掉了台北厂(我呆的)跟上海厂(我会出差的相关厂)
其他同事都正常给钱资遣掉了 等于我回去业务部只有我一个 跟一个新来的日籍主管
他不太会英文 而我不会日文
剩下的国外厂跑的是日商
老板要求我回去工作一个月大概要出差10天 去菲律宾或广东(这两个厂和我业务没相关
待了四年半 从来没去过)
请问大家有类似经验觉得合理吗? 我以前同事都觉得公司摆明要我自己离职
因为公司一定知道我有两个2.3岁小孩根本不可能能接受长时间出差的工作
我知道公司有让我回去上班已经不错了 但一个月出差10天 真的很......
我还是会去劳工局问问 只是想问问有没有人有类似经验
我是希望公司像其他人一样资遣我 可是公司不愿意
然后也不愿意谈 我不要资遣费 但给我失业证明 之类的.....
这边专业人士感觉很多 希望能获得一些想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