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求救!新制下离职特休的比例计算

楼主: CorryXiao (小岳)   2017-02-14 19:15:31
各位版友前辈好,抱歉因爬过前面几篇特休的文章,大家遇到的情况不尽相同,因遇到不
懂是否合乎法规的情况,想求助各位的答案。
我于103年5月到职,因提离职与主管讨论协调特休10天需休完,预计今年106年3月10日离
职,但今天被人资告知,公司算法是依照比例给予特休假。所以扣除去年已休加上今年过
年已休(公司强迫休初六、初七),我已没假,甚至要回扣薪水。
过程中有提到,公司在某次开会时有说将新旧制差异天数换算成金额,只不过我当天请假
没被告知到。
想了解公司这样的作法是否是合法也合理呢?
以下整理简易图表:
http://i.imgur.com/3ihYobY.jpg
还请大家帮忙解惑,感谢了!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吗XDD谢率是12)   2017-02-14 19:40:00
我同事问劳工局,是要全给
作者: medama ( )   2017-02-14 20:17:00
依你的状况 两年加起来至少要给7+10天 不足的天数要给钱
作者: a2468000 (胖鸡)   2017-02-14 21:17:00
所以是已休4天+补了3天钱吗?这样就还少给3天 用比例给假的话离职就是要结清
楼主: CorryXiao (小岳)   2017-02-15 00:10:00
感谢说明,我想想明天怎么跟公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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