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这间公司待了六个月,案法规应当10日前预告离职,可是这六个月交接工作给我的
人还在职且还在交接,我打算今天提明天就离职最多待到后天,请问这样做是否妥当?我
也没什么资料可以交接,硬是待个10天也很尴尬……
这六个月已身心俱疲辞意以已决,想找个不被慰留的理由,而我能想到的有
1.对工作没有兴趣与热忱(可是也待6个月这理由是否会被打脸)
2.出国打工渡假
因为我是经由母公司指派空降下来到这个缺,希望能找个不被慰留的理由让我的长官可以
放手让我走……
而我真正想离职的原因是交接我的人很情绪化,我常常被凶被骂,甚至鸡蛋里挑骨头。这
种生活至少还要忍半年我真的无法接受
再来就是各人觉得这边的人不太好相处,大家不会想接近我,而想多聊几句得到的回应也
是比较冷淡,我又是做跟人相关的事让我觉得好难做事……我的长官说我是独行侠不说话
孤僻,但是走出这间公司后路上遇到的母公司同事我都很有话讲大家对我也都很有礼貌,
会寒暄会关心,这不是我的问题吧!还有其他理由就不便多诉了。原来空降有空降的苦,
是我太天真了
身心俱疲希望能尽快脱身 。希望大家能给我些意见 小妹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