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inth (子夜)
2016-09-20 19:20:57公司之前都是直接汇全薪给员工,但从上个月开始公告要改为只汇基本工资,
剩下的以美金凑成全薪给员工。
举例:
本薪应为35000,改为汇20008元新台币,差额以美金补齐。
而且公司称差额部份为"奖金",
但多年来公司明明都是发足额的新台币本薪,并没有底薪+奖金这回事。
请问:
若这样的方式并没有另外和员工签劳动契约,是否属违法行为呢?
作者:
demoQ (中出狙击手)
2016-09-20 19:25:00我公司跟你一样耶 一样是底薪+奖金 分月初和月中发 但我是业务职 所以也不清楚公司这样做的用意何在 ?
作者:
demoQ (中出狙击手)
2016-09-20 19:37:00劳保金额我记得应该用全薪去换算才对呀 有错请打脸
作者:
dss (dss)
2016-09-20 20:57:00如果改后的奖金成立 代表你改前的薪水也是底+奖金 这点才是你该去查的 2.改后的奖金是什么奖金 跟改前一样经常性支付?另外我觉得光是改币值没经过同意就可以打电话了
作者:
demoQ (中出狙击手)
2016-09-20 21:24:00对吼 多亏原po提醒 经常性薪资这点我就没注意到了
不就是想避税或保较低的投保金额 想cost down啊
作者:
dss (dss)
2016-09-20 22:50:00那就是第二点阿 如果劳保不是35 只保20 代表不是经常性电话开打了齁 你自己都知道被低报了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6-09-21 00:39:00奖金不是公司说了算 尤其是你这种每个月都会领到的
作者:
gliu0403 (你好吗我很好)
2016-09-21 15: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