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4月被迫留职停薪三个月,
我说万一回来没有我的位子呢?
而经理也一再跟我保证要我不用担心,不会害我
这期间还发生了公司保全接收到我自己打电话报案说我要去公司同归于尽这种事
但根本没有阿......隔天我虽然去公司了但是是在美食街,于是就来了两个警察
然后就说说话而已
于是我就去住院了住了48天
我出院后是6月
我将诊断证明书寄给他
经理说因为报警事件闹得太大他无法决定我是否能回来要秉报高层
结果就是
第一 公司没有我的职缺 (你不是跟我保证说不用担心?)
第二 说报警事件公司的同仁还余悸犹存 (我亲自去警局调查警察跟我说根本不是这样)
所以不予复职
后来我去劳动部申请调解
就在这礼拜 由于诊断证明书上写我稳定后出院,继续回诊观察
他们一直咬定我还在吃药我还要回诊我就是还有病不能回来
我自己的精神状况我自己知道! 况且出院之后本来就要回诊!
我也说了我去调查警察说了根本跟保全说的有出入
我依旧坚持恢复雇佣关系 而公司方面仍打算资遣我
调解不成立
而调解人说我就去告公司交给法官去裁定
但是这样......要怎么告阿?我不太懂
X的公司去年我一人扛了三人份工作 升职了还不给我调薪还是22K
真他X的想骂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