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迎接知识经济 废工业时代劳基法

楼主: chiayimayor (夢已經振動奮鬥毋通放)   2016-07-31 08:54:11
新闻出处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60730004172-262101
今年堪称劳资争议恶化年,华航空姐罢工事件影响深远,一例一休问题造成劳、资、政府
、国会四方较劲,争议至今未解。坦白说,最后不论如何定案,肯定不会有任何一方满意
,而且非常可能勉强通过后,却发现窒碍难行,最后劳、资、经济三输。其实,近年劳资
争议愈来愈严重,固然与经济困顿薪资冻涨、劳工维权意识提高、民进党思想左倾有关,
但台湾在经济结构转变,加工出口制造工厂大量外移,服务业兴起后,《劳基法》与相关
法令却未与时俱进修改有关。
《劳基法》制订于民国73年,这部号称“劳工大宪法”的法律,确曾有效保障了劳工的基
本权益,为劳动市场带来新气象,维系了一段时间的劳资和谐。不过时代已经改变,当时
竹科才成立3年,科技产业尚萌芽之中,台湾代表性产业就是加工出口区传统产业工厂,
《劳基法》是为传统产业工厂量身订做的劳工法令。32年后今日,台湾产业早己不复当年
风貌。整体服务业占GDP比超过6成,平均就业人数660多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接近6
成。与此同时,包含制造业在内的工业部门,占GDP比已下降到3成左右,就业人数比重甚
至降到3成以下。
由此变化可看出,当年针对工厂劳工订出的《劳基法》,早已完全无法适应现在的产业,
当年以加工出口区工厂为代表的制造业风貌,早已被科技产业的无尘室取代;按时打卡上
下班的工作型态,也多被责任制或弹性工作取代。此时仍执著在《劳基法》的小幅修改调
整,都不能满足迥异当年结构的产业与受雇员工。因此政府与劳资双方都该思考订定分别
适应服务业、制造业的劳工法令,甚至制造业亦可针对不同型态的产业作概略性的分类,
而非“一个法令,一体适用”。
其实,回顾《劳基法》施行史就可以发现,单一法令“管遍三百六十行”是明显的错误;
近年劳资纠纷案件暴增,1年可超过2万件,是10多年前的3倍之多。如果是“黑心老板”
剥削劳工、规避法令,当然要严查严办,但多数情形是《劳基法》与产业或企业的营运管
理发生冲突。最简单的例子,劳资纠纷最大宗案件是对工时与休假的争议,主管机关判定
方式是调阅劳工出勤纪录,但在知识经济时代与责任制下,“出勤打卡”早已在大部分企
业中消失。再如报业公会与劳动部沟通,举出媒体随蔡英文总统出访9天之工作为例,劳
动部竟回答,记者与摄影记者第7天要在饭店休息,不可以发稿。劳动部的官僚固然令人
生厌,但《劳基法》要涵盖所有行业之窒碍难行,甚至闹笑话,由此可见。
为修法闹得不可开交的劳资双方与政府官员,只要稍微抬头看看周遭家人、朋友、甚至自
己本身的工作型态,大概就对《劳基法》不合时宜了然于胸。朝九晚五的工厂式固定工作
日渐减少,无固定场所、无固定工作时间职位日渐增加。甚至随着行动网络科技发展及物
联网经济时代来临,异地工作将成为重要工作型态,试问加工出口区时代的《劳基法》如
何规范?
一部《劳基法》要把从服务业到传统产业、再到科技企业、甚至原本就高度弹性与不确定
的新闻产业,全部涵盖一体适用,显然绝无可能。结果要不是企业为此凭添成本、设法“
作假”,就是企业难以运作终让劳工受害。
事实上再以国际趋势看,先进国家的劳动法规其实早已朝向更弹性、授权让劳资双方决定
的空间更大发展。例如在10多年前经济疲弱,一度被称为“欧洲病夫”的德国,就透过修
改劳工就业保障法、放宽雇佣规定、提升劳动市场弹性而让经济与劳动市场恢复活力,同
时也未增加劳资纠纷。苦于长期两位数失业率的法国,也在今年启动劳工改革方案,其核
心就是大幅弹性化,不仅放宽资方解雇劳工的规定,每周35小时工时规定更要放宽到46小
时为上限。
未来产业走势必然更朝向知识经济、创新经济靠拢,离“工厂经济”将更遥远;现有《劳
基法》不仅早已无法因应产业发展与员工的工作型态,更不可能适合未来的产业潮流。政
府与劳资双方该思考的不再是对《劳基法》修修补补,而是废除《劳基法》,另外针对不
同产业与工作型态订定劳工保障专法,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作者: kitune (狐)   2016-07-31 09:01:00
中时也懂反串喔 给箭头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7-31 09:56:00
明明很多是没照规定给加班费 去查才发现根本没差勤纪录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6-07-31 10:08:00
资方打手文又出来秀下限了
作者: kirorolove (谁喵我?)   2016-07-31 16:28:00
除了休假跟加班费外,劳保高薪低报也很严重喔
作者: shineline (绽放阳光)   2016-07-31 21:15:00
所以欧美订劳动法规的都白痴?鬼岛想的到先进国家不知?
作者: kittenkitten (柔荑)   2016-08-01 05:02:00
要讲德法就讲完!不要写那些骗小孩!
作者: ytw8216 (ytw)   2016-08-01 07:50:00
法立在多,不执行都没用,一部法都能被扭曲荒废,在多有用?
作者: bio1023   2016-08-01 23:27:00
8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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