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期间真的是没办法,推算:在不考虑连续假日跟国定假日,但是有周休二日的情形下,检举人7月1号检举(电话、现场或信件),单位收发文转到承办人手上7月4日(因为要贴文号、登录在系统,这样子才可以看办案的日期,也不会被吃案),承办如果要排到现场时间或发公文请公司说明,大概是在7月20号之前(因为要发一份公文到公司,承办人外还要至少有两个长官盖章),寄公文出去要双挂号附回执联,所以承办大概会7月30号拿到公司回函,顺利的话,承办人8月10号以前会给3位以上的长官看公文,然后修改公文用语....,如果没有大修或是卡文的话,检举人8月20号可以拿到承办结果回函。当然如果有连续假的话,就延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