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二日一例一休 以价制量 加班费三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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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提出最新劳基法修法版本,确立未来周休二日的休假方式为“一例(例假)一休(
休息日)”,由于取消了劳工国定七天假,决定大幅提高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将从
原本的加倍发给,再加码为休息日若加班一小时,最高领到六小时的加班费,期望“以价
制量”,降低劳工休息日加班的可能。
休息日加班 采累进费率
劳动部政次郭国文指出,按现行规定,劳工加班前两个小时,除本俸外,雇主必须额外支
付时薪的○.三四倍做为加班费,后六个小时加班费则是时薪的○.六七倍。先前修法案
是规划休息日加班需给薪“本俸加倍”,新修法案则是规定除了本俸外,劳工前两个小时
的加班费提升至一.三四倍,第三个小时以后的加班费则增加至一.六七倍,加班费因此
提高不少。
以平均每小时工资为一五○元的劳工为例,现行规定,加班前两小时,每小时可获得五十
元加班费,第三个小时开始,每小时加班费可领一百元,做多久领多少。若换成新制,休
息日加班前两个小时,每一小时可领到两百元加班费,第三个小时开始则上升至两百五十
元。即便只加班一小时,也能领取前四个小时的加班费,共九百元。
新修法案也增订“以价制量”条款,若劳工利用休息日加班,加班时间不足四小时,雇主
仍要支付四个小时的加班费;若超过四小时、不满八小时,雇主必须支付八小时的加班费
;若超过八小时,再以十二小时计。
郭国文强调,提高休息日加班费势必增加雇主的成本,就是希望能因此让劳工能拥有充分
休息,减少周休二日被零碎工时打断。
工商团体反弹:退无可退
行政院高层28日会同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紧急与工总理事长许胜雄等工商团体大老
沟通,希望取得“谅解”,但与会人士仍都表明“不支持”,因为一旦提高加班费,可能
排挤年终奖金及加薪,且最先冲击的就是国营企业,势必新增百亿元的加班费,若因此亏
损,岂不是全民买单?
据透露,沟通到最后,工商大老无奈表示:“既然政府已经决定了,那就去做吧!”但工
总及商总都表示已经退无可退,不清楚政院所说“谅解”是什么意思?坚持应维持原先谈
定的两倍加班费。
取消7天国假 928前修法
行政院今天(29日)将由政务委员林万亿审查新修法版本,完成审查后随即送明天的行政
院院会通过,再送立法院审议,希望赶在立院七月十五日休会前完成修法,不然就请民进
党团提请加开临时会或二次临时会,全力争取在临时会完成初审,再于九月中旬以前的立
法院新会期完成修法,并立即公布施行,届时九二八教师节就不用多放假一天了。
不能加薪就给假
加班就多付钱
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