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留停期间可以找兼职(有劳健保)的工作吗?
主管当初是说劳工局规定不行,这样我会有两个雇主,所以他不建议,
但我有点困惑,因为原本的雇主现在并没有给我任何保障了,
所以直接打去请教劳工局是哪些类型的兼职不行,
结果劳工局说没有法规规定可以或不可以,
所以只要公司同意我可以兼职,就不会有问题,
但公司若因此原因要中途终止我的留停也同样可以。
(所以只好说还是资方最大?
因为其他部门内的原因,现在主管让我延长留停时间
(所以多延长的那段时间我才想先兼职)
现在更困惑了,请问我还可以请教谁,或直接和人事确认呢?
不好意思,先谢谢好心人可以解答。
p.s 这边指的非育婴留停, 是进修留停,
期间确定不会有薪水, 劳健保, 和任何公司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