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鲁目前在南部传产小公司担任行政人员
24K 隔周休 满三个月调升27K(目前这个月提早升27k...顶端了 应该不会往上面)
九月因为订单下滑 每单周的周六原本要上的被强制休无薪水
之前就已经发生 薪水乱算 少保劳保 等等
从7/23至今 下礼拜五就满三个月了
起初当初进去 以有关环保局的行政内容工作外 还有key打这样
但是10/6下班前 经理突然跟我说 我往后的工作要增加非行政的内容
如品管跟修炉
今天上午再询问 结果修炉反而是全厂都要
也就是说 往后这样工作等于就是全部都包
现在还在第14条当中有30天可以向雇主终止契约
现行工作又怕不好找 所以建议该撑下去?
还是依14-6向雇主终止契约(资遣)?(10/7-11/6)
但若下周五提出的话 是否得还要等10天后才能终止契约?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