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是打算提离职后20天离职(依劳基法),但是老板要求我把所有帐做完并教会新人才能离职。把所有帐做完我不回应,因为这牵扯到采购配合度高不高,因为一直以来我的帐要做很久都是因为采购key单有问题。
星期一下午因重感冒请假,隔天老板一看到我就逼问我说预计哪时可交接完?新人才刚来一天,我怎么回答?我就说下星期,然后就开始说做人要有职业道德,不能没交接完就离开,而且还要把人教会啊!我有说我马上要走吗?我只不过重感冒发烧请假2小时耶!
星期一找我谈时还很客气说大家共事这么久,基于情义道德,应该可以好好交接完再走,若我要去医院就去没关系,事情交接好就好,结果请假后马上翻脸,亏我一开始还想说公司体谅我,我就尽量教会新人再走,现在跟我翻脸,
是怎样?
我的认知,交接是义务,但教会人应该不是义务吧?万一新人怎样都学不会,那我不就不用离职了?还有,万一帐没做完我应该也没义务要做完吧?我打算按表操课,把工作交接完,新人不会那就是新人的问题了,这样做应该没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