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先签三个月再试情况签长期约?

楼主: sad3 (投篮前的努力)   2015-07-17 21:41:10
朋友进入了一间公司,说一切比照劳基法~
不过为了保障公司的权益,
一般大家所谓的试用期,
就用先签三个月的合约来表示
之后再看表现签长期约~
请问公司这样算有规避劳基法吗?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条狗)   2015-07-17 21:57:00
这不就是约雇制吗...
楼主: sad3 (投篮前的努力)   2015-07-17 22:01:00
所以三个月到了其实朋友也可以直接走人囉~除非公司想跟他续约~
作者: Subaudition (弦外之音)   2015-07-17 22:32:00
如果试用期间的种种都符合劳基法 签短约是ok的但里面最好有附注如短期ok一定要签长期的条文怎样算表现好 怎样算不好也要大致上先规定好
作者: b2090660 (桔)   2015-07-17 22:58:00
公司有试用期三个月是正常的!
楼主: sad3 (投篮前的努力)   2015-07-17 23:05:00
劳基没有试用期好吗...所以公司才用先签约三个月这种方式!
作者: b2090660 (桔)   2015-07-17 23:15:00
契约制的还是有,只是没有定型化契约。另外,关于试用期公司有权评核你的表现做后续任用,只要相关法则合于法则都ok,劳基法不是万能的,别太依赖了。
作者: tita123 (tita)   2015-07-17 23:21:00
之前应征某专利法律事务所助理 就是这样弄
楼主: sad3 (投篮前的努力)   2015-07-18 00:00:00
朋友在高雄,楼上也是吗......不过不是专利那种...
作者: tita123 (tita)   2015-07-18 08:46:00
在台北 要求好的英文能力 试用才24K(4年前)
作者: irenechiang   2015-07-18 08:55:00
公司所谓三个月试用不合想请你离职也可以,但是还是要给资遣费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5-07-18 13:25:00
没有,他就是用约聘请你,劳基法不会保障你有铁饭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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