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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5-20 14:50:32 联合晚报 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订定“促进青年跨域就业补助实施办法”草案,范围锁定18至29岁初次寻职青年,
如经公立就服机构介绍,到离家30公里外跨域工作,可申请求职、通勤交通津贴及租屋、
搬迁补助金,草案最快7月通过,今年毕业生可望适用。
劳动部前年底曾以就业保险基金推出类似的跨域就业津贴,但对象限失业劳工,且适用对
象必须曾参加就业保险劳工,未曾就业的社会新鲜人无法适用;因应毕业季来临,劳动部
劳动力发展署将改动用就安基金财源,对象锁定社会新鲜人。
劳动力发展署表示,不希望社会新鲜人的第一份工作侷限就业地点因,但实务上,到外地
就业会增加通勤、租屋等成本,最难的是跨出第一步,以及就业初期,政府若能补助就业
不稳定关键时刻,让离家就业劳工适应环境,或许就能跨越就业障碍,稳定就业。
跨域就业补助方案共有四项补助,分别是求职、通勤、搬迁及租屋补助金,适用对象为
18-29岁初次寻职者,亦即毕业后未投劳工保险者;若在校时曾打工投保,不在此限。
符合对象年轻人经公立就服机构媒介到离家30公里以外地区工作,就可申请求职补助金,
每次500元最多四次。就业后,若选择通勤,可申请通勤补助金,视通勤地点每月提供
1000-3000元补助金,最长一年。
若租屋也可补助搬家费用,采实报实销,最多补助3万元。异地租屋者,可补助租屋费用
六成,但每月最高补助5000元,最长补助一年。劳发署表示,青年跨域就业补助草案正进
行法制作业,约一个多月,7月应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