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VANA (零的转移)》之铭言:
: 当是加班费好 我是惯老板的话 我一定只准员工报补休
: 1.公司成本不会增加 而且支出固定比较好抓成本 员工还是做一样的工作量
: 分100个客户 你就是给我照顾好消化完 做不完敢休假 回来一定电死你
: 员工就不敢休太多 而且公司有给报哦 可以堵住员工的嘴说公司很凹人
: 2.休不完 年底自动归零 休不完你家的事 休假要靠自己本事
: 员工想休假 就会拼命做 效率提高 做不完就不要休 敢休出包回来电死你
: 给报加班费的话 有人会混加班(我自己就会) 赚加班费
: 效率不彰 公司还增加支出 要是发现员工混加班不给报容易起争议
: 要是老臣在混加班 又不敢弄走他 处理起来会很棘手
: 只能乖乖让他报 不能跟他起争议 公司成本就会大量增加
: 3.补休是1:1换休 不用像加班费1.33 1.66倍 对公司比较划算
: 所以以后当上管理者的话 要只准报补休 不给报加班费
: ==================================================
: 对员工来说的话 当然报加班费好
: 1.想增加收入的话 加班费很好用 而且加班费一定额度内免税
: 2.加班费是1.33 1.66倍 如果太累都没休受不了
: 你可以装病请病假(扣0.5倍时薪) 请事假扣正常时薪
: 你就多赚到0.33倍和0.66倍 我公司都这样玩的
: ※ 引述《rt0533 (Japan NO.1)》之铭言:
: : as title
: : 小弟的公司算是少数遵守劳基法的良心企业
: : 加班都有加班费 特休天数也优于劳基法
: : 不过今天看到朋友的脸书PO出他自己在他公司人资系统上的画面
: : 加班补休36天....
: : 好像很多企业没有加班费都是给补休
: : 不知道各位觉得哪一样比较好呢???
我想问的是
我刚进来台北车站的YWCA
的非营利组织工作
我们加班规定只给补修
没有加班费
那时候秘书还说一切照劳基法走
这样合法吗
大家都讲的信誓旦旦没有加班费
我该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