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当初离职单填11日
但是受到主管挽留希望我做到月底,后来协调做到18号,
昨天主管跟我说人事那边已经把我劳健保退出了,叫我自己加保
我打去问人事,他说因为我离职单填11日,所以就算到11日
至于我协调结果延后离职他那边没听说,他说健保是算月的不会扣钱
但是劳保要再加保的话就是算临时工,因为公司人事已经认定11日离职了
我还有两天特休,人事说因为我11号离职了所以特休也都不算了
很明显就是主管那边没跟人事沟通好我的离职日,
所以我目前就是没有劳健保,但是还在上班
人事还强调说要重新保的话要等董事长核准完毕,从核准日开始加保
请问这可以去申诉或检举他吗?
劳保局是会叫我自己寄存证信函吗...
我该放弃特休&劳保直接不做然后去申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