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25来公司上班
这是我第一份正职工作
当初谈好前三个月XX K 然后就是 XX+2 K
上上礼拜公司同仁还很开心替我举办满三个月的聚餐活动
问题来了
上个月领薪水多了两千多块
后来才知道是端午奖金
然后今天,到了即将发薪的日子(5号)
收到人事处小姐来信
‘五月份薪资发放之端午奖金,
依照规定应年资满三个月才可领取,
故奖金部份将于六月份薪资里扣除,
如造成您的困扰敬请见谅。’
问题我从头到尾没看过规定
也没签什么合约 聘书 所以根本不知道这详细规定
(事实上上班日报到是我选的 如果早点知道我应该不会这么晚报到)
我能主张这样扣我钱是不合理的吗?
不是想计较那两千多块
而是当初应征就说会有三节奖金(反而这有明文写出来)
然后从头到尾不知道三个月的规定(也许这是常态 但我真的不知)
能这样给钱又扣钱吗??!
我该怎么回应比较好呢 有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