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经165通知,ntconjohn暂停权

楼主: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20-06-06 01:19:04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铭言:
: 小弟本意. 并未想说公文公开. 而是希望站方可以整个流程的标准.
: 说清楚讲明白.
我看了你写的东西,
第一篇虽然已经知道我们是依照使用者条款,
但仍然坚持问我们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
通讯监察法等相关法令?
刑事诉讼法、通讯保障监察法管的是谁?管什么?
里面有哪些内容?
明明网络上都可以查得到,
却仍然写在第一篇问我们符不符合。
我实在不了解该怎么回答你。
文章内要求的东西连哪个站长收文都要说明,
我实在不了解到底在干嘛,
也不清楚所要求我们说明的程序(包含收文站长是谁)跟内容
到底依据是什么?
到底是什么规定要求我要说明那些东西,
我也不相信到底哪个法律跟依据要求连收文站长都要跟使用者说。
第二篇则是看起来有说明了依据,
原来依据是PTT使用了教育部的频宽,
所以我们必须说明这些东西。
但使用教育部频宽就可以连结到发问的这些内容,
这到底是为什么?
还是因为有看到其他使用教育部频宽的单位这样报告了?
我也不太清楚。
开头又说到如果是 google 违反了美国法律要赔几百万,
意思是说我们违法要赔钱的意思吗?
文章里面都在最后安抚我们说我们辛苦了,
要求我们说明符合什么法律,
但所提到的法律又全部八竿子打不著,
哪个法律我们要赔几百万?
所以现在,
是什么法? =>我们要说明
有没有违反? =>我们要说明
所以发问的你,
不知道违反了什么法,
我们得因为你的文章找法律、想办法猜是什么,
然后依照我猜的那个去回答你我们有没有违反吗?
开头说这不是找碴?
第二篇文章里面还有提到有些板主连法律都看不懂,
连公文都看不懂,
但我看了你的文章还是都不懂到底是什么法律啊~
所以我是那种板主吗?
谢谢你会说管理者辛苦了,
我也是管理者的一个,
我觉得最辛苦的地方包含遇到你这样的发问,
看起来好像有法律依据在问我,
但看很久却不知道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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