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你严重违规、设定你停权的案件,
先前已经把你的信件打开,
让你选择寄信给总监或者在板警局申诉,
结果你到板警局申诉并且寄信给我,
我不能接受你申诉理由,
因而驳回,
当然现在必须维持原决定,
把你的权限关闭.
我是这个站的法务站长,
通常我在这个站对使用者"个案违规处分"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在站内没有再申诉的一般途径,
如果有不服就只能向站务总监反应,
这个反应没有规定途径.
※ 引述《asrh81 (asrh81)》之铭言:
: 麻烦贵局把我寄信给站务总监的功能打开
: 贵局一直说要我自己连络站务总监
: 又不把权限打开
: 又说包含个资不能在板面公开
: 那请问究竟是希望我自己连络站务总监还是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