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法务? 好像不能叫做法务耶

楼主: mdfive (灰狼)   2017-04-27 09:56:23
小弟在数日前受到检举在聊天室洗板
检举人贴上证据 敝人没有机会提供反证 就被判刑3日不得使用大多数系统功能.
好不容易搞清楚哪里申诉救济 贴了申诉救济文 三日已过.
这样的快闪冤情是特殊案件还是所有的申诉只要提个像是证据的东西就判刑?
话说当时小弟所谓洗板是因为网络一时不通按了几次copy&paste. 之后马上道歉
但是当时聊天室有某位本人老早就/ingore的仁兄 大概抓着机会就检举
检举的证据 当然很方便的漏掉了小弟后来在聊天室的道歉. 当时也有其他人在聊天室中
足以作证不是恶意洗板.
虽是件小事 但本人现在无钱付罚单 只能在这几个板贴没有用的文章赚钱
这个 就是所谓的法务吗
离开台湾也有20年以上了 老远跑回家乡bbs聊天 各种人都有 聊天室里面
言语无味 三两句就人身攻击的 所在多有, 小弟一一/ignore 心想这样可以和平与其相处.
然后就被其中一位曾对其他聊天室友出言不逊被小弟/ingore的人抢先检举达阵
话说 小弟有一位友人在沙特阿拉伯进监狱 就是因为被当地人抢先控告 据说
该国法律首先假设被告有罪 不进行查证直接逮捕. 我们是不是应该给自己高一点的标准
免得冤枉呢?
发点牢骚 想必也不会对这个站有任何影响 法务仍然照常进行不查证的判决
而聊天室里面也照常有一堆想要/ignore的人
这就是这个wonderful world阿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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