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身心障碍者重度,目前是低收入户第三款。我在政府法规里面看到有第二款跟第一款
的相关补助,我想要问一下为什么网络上在第2款跟第一款的相关补助上面会比较难通过
,如果直系血亲走了,我没有孩子跟配偶的话,为什么网络上会有这么状况你的旁系血亲
弟弟姊妹还有能力扶养你,如果他们嫌麻烦不愿意继承扶养还要列入考量吗还要列入有能
力扶养你所以不能申请第2款或者第一款吗
简单来说我现在是第三款我想要跳进去第二款他们说不行,因为不管能不能工作每一个人
都有基本的基本工资存在这个我知道。
但是我上面的问题是如果直系血亲走了,我的下一代跟配偶又没有的话,为什么还要查到
兄弟姊妹不管是公务员军官上校退伍或者是姐妹有公务员有护理长退休,我没有让他们扶
养为什么网络上说你还有被扶养的能力所以不能跳进来第二款或者是第一款,不是不列入
兄弟姐妹吗为什么还有这一段他们有能力扶养你这一位身心障碍者呢
如果都要列进来的话为什么他们都会讲你跟父母就好,你跟配偶就好你跟孩子就好,兄弟
姊妹你不要管这些话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