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 北市联合医院 征 药瘾辅导人员20名

楼主: jdcbest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2020-02-20 23:10:03
[转录]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昆明防治中心毒防转介服务暨保护扶助组
“109年药瘾者处遇计画”招募专任研究助理
职称: 专任研究助理
录取人数: 正取20名,备取20名(候补期间至多3个月)人
应征开始日期: 2020/2/19
应征结束日期: 2020/2/26
征才条件:
(一)本职务系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员,不具有公务人员身分,相关权利义务于契约书约定。
(二)待遇:基本月薪新台币学士级34,917元;硕士级36,787元,另享有劳健保
(三)进用期间:自实际报到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四)报名条件:
1.具中华民国国籍(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10年以上),
且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规定情
形。
2.学历:
(1)符合心理、咨商辅导、社会工作、护理、犯罪防治、公共卫生或与前揭科系相关科系
之大学院校毕业者。
(2)具社会工作师考试资格者。【如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请检附就读学校所开立
“学生○○○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之书面证明影本或盖有
“最后一学期注册戳记之学生证正、背面”影本;倘为研究所应届毕业生则另检附
论文指导教授签署“学生○○○为本校应届毕业生,于6个月内可取得毕业证书”
之书面证明影本,应缴证件请详阅“备注栏”。】
(3)具护理专科以上学历且具药瘾个案服务经验满3年以上者。
3.须熟悉电脑办公室作业软件操作(如Word、Excel、Power Point 等)。
4.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碍手册者尤佳。
5.本院现职人员如欲报名本职缺者,需经现职单位主管于报名表中“现职服务单位”字段
处核章。
(五)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26日止,不以邮戳为凭,请自行预留邮寄时间,逾时
不予受理。
(六)报名网址:请至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才招募”专区“事求人”系统
(http://website.tpech.gov.tw/job/)征才公告完成线上报名
(请务必自行确认报名成功,否则一律视同未报名)。
(七)报名方式:
1.采线上报名及缴交报名表件(含下载之报名表、身分证、符合资格条件之最高学历毕业
证明、
工作经历服务证明、专业证照等影本资料,请详阅备注栏应缴证件说明)方式办理。
2.报名表件需于规定期限内以亲送或挂号邮寄至“10844台北市万华区昆明街100号4楼、
承办人:高小姐”,始完成报名程序,信封请注明应征科室及职称。
3.如未依规定期限寄出报名表件,网络报名视为无效。
(八)资格初审合格及甄试讯息公告日期:109年3月2日前于台北市立联合医院
“人才招募”专区“事求人”系统(http://website.tpech.gov.tw/job/)初审公告查询

不另行通知,请务必主动查询,不得以未接获通知等理由要求补救措施。
(九)甄试方式:面试30%、专业测验(笔试)70%,总分70分以上为录取标准。
(十)甄试时间及地点:于初审合格名单公告载明。
工作项目:
(一)办理药瘾者追踪辅导(含:家访、面访、电访、其他形式访视)、入监衔接辅导、
戒成专线服务、社区宣导…等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相关业务。
(二)辅助行政工作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三)需配合加班或假日轮值。
(四)自备交通工具尤佳。
工作地点:
八、工作地点: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昆明防治中心(台北市万华区昆明街100号4楼)
※本院为无菸职场。
联络方式:
毒防转介服务暨保护扶助组:联络电话02-2370-3739转1819、高小姐;
传真电话02-2312-1435,请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来电。
备注事项:
(一)应缴证件(请以A4纸张格式影印):
1.请打印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才招募”专区“事求人”系统
(http://website.tpech.gov.tw/job/)甄试报名表并黏贴2吋照片1张。
2.身分证正反面(出生地为大陆地区者,应检附户籍誊本)。
3.符合资格条件之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1)持国外经历证明或经教育部认可之国外学历者,需检附我国驻外单位认证文件。
持本国学历结业证明者,须另附教育主管机关核发之资格证明书。
(2)本年度应届毕业生,请检附就读学校所开立“学生○○○为本校应届毕业生,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之书面证明影本或盖有“最后一学期注册戳记之学生证正、背面”影
本;
倘为研究所应届毕业生则另检附论文指导教授签署“学生○○○为本校应届毕业生,
于6个月内可取得毕业证书”之书面证明影本俾凭审查,
录取报到时需检附毕业证书正本,否则视同未录取。
4.符合资格条件之中华民国医事人员证书。
参加本年度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经榜示成绩及格者,
请检附“录取成绩及结果通知书”影本。录取报到时需检附医事人员证书正本
,否则视同未录取。
5.符合资格条件之其他专业证照正反面。
6.工作经历证明文件:采认各机关(构)、公司或学校开立之“在职证明”、
“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记载任职起讫期间、单位、职称或工作内容等资料,
足资证明报名条件规定之年资及工作内容,不得仅出示劳保投保或执业登记相关资料,
如应试职缺未要求工作经历者则免附。
7.其他需缴附文件。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所缴资料恕不退件,如需返还书面应征资料,请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
2.资料逾期、遗漏、提供不实或伪造变造者,视为资格不合格;
所填资料或缴交证明文件于录取后发现系属不实或有伪造、变造情事者,撤销录取资格。
3.倘为军公教退休人员者,请于经历栏叙明“退休机关及日期”;
另公务机构退休人员,请依公务人员退休退休资遣抚卹法第77条规定自行衡酌权益事宜。
4.录取人员应于本院录取通知单送达(采电子邮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内
(不含例假日及国定假日)回复到职意愿并于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到,
倘逾期未回复或未于期限内完成报到程序者,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不再进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顺位录取人员依序递补。
5.本院现职人员如欲报名本职缺者,需经现职单位主管于报名表中“现职服务单位”字段
处核章。
6.录取后发现未符合医事人员执业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之执业登记规定,
致不能办理执业登记,或有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第77条、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规定情形者,本院应予终止契约。
资讯来源:台北市立联合医院征才公告
http://website.tpech.gov.tw/job/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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