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男性)昨天晚上打电话给我
说他日前曾求助新北家防
自行通报案妻的一些家暴行为(详细不赘述)
然后案妻告诉案主(我朋友)
新北家防有打电话给她 告知案主自行通报家暴的事情
甚至还给案妻听当初案主(我朋友)去电的录音内容
案主(我朋友)后来打电话至新北家防确认
新北家防的社工还打电话告知案妻
说之前跟你说这是机密不能外流 怎么还跟案主说
然后并未进行家访 也没有详细的资料蒐集
就认定案主(我朋友)有精神疾患(虽然他过去有depression病史) 有一定的危险
要紧急安置案妻
后来跟案妻讨论说如果不接受处遇计画(不确定是否有跟案主讨论过)
就要中止服务
如果单就案主(我朋友)陈述的状况
这样的社工还适任吗 我觉得是很严重的伦理问题了
新北家防真的再次突破我的认知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