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内政部移民署
服务站设置专业移民服务人员
工作内容和待遇说明
https://www.dropbox.com/s/ts3jcuofb6hpruy/%E7%A4%BE%E5%B7%A5%E4%BA%BA%E5%93%A1%E6%8B%9B%E5%8B%9F%E8%AA%AA%E6%98%8E.doc?dl=0
1、 专案说明
1、 专案名称
内政 部移民署(以下简称本署)107年度服务站设置专业移民服务人员劳务委托案(以下简称本案)。
2、 专案目标
为建构本署各服务站成为移民服务咨询之转介平台,配合执行多元照顾辅导措施,强化本署移民辅导功能,由新住民发展基金补助款及本署自筹款共同于25个服务站设置专业移民服务人员。
3、 专案时程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2、 需求说明
1、 工作内容
(1) 生活适应辅导
1.执行新住民初入境关怀访谈及家庭教育课程,建立新住民及其家庭基本
资料、需求,并协助宣导我国各项涉及新住民之相关措施,俾利其了解
相关权利及义务。
2.协助服务站发掘个案,进行访视,遇有遭受家暴、儿少保护、特殊个案
及时转介,并对身分、居留困境研议、协助等,予以适切性辅导。
3.结合政府与民间团体之资源,强化服务站为移民辅导网络与资讯沟通平
台,提供新住民各项权益及转介服务。
4.协助办理相关教育训练,以提升服务站同仁及移民服务志工对新住民服
务之文化敏感度及工作品质。
(2) 落实观念宣导
1.协助服务站办理多元文化交流讲座。
2.配合服务站行动服务列车,结合社区移民辅导网络单位,共同办理关怀
新住民宣导活动。
(3) 家户关怀访视:透过一般电访、个案访视及其他交流活动,蒐集地区相关移民生活现况资讯,并提出报告及建议,俾利作为政府未来制定相关政策之依据。
2、 工作场地:本署25处县市服务站(如附表1,遇厅舍迁移,依搬迁地址为主),必要时得配合本署之需要,接受本署指派于其所属或业务合作之相关单位支援服务。
3、 作业场地:工作环境、设备、事务文具、教育训练相关事宜由本署提供。
4、 专案人员需求:
(1) 专案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至3.择1,并熟谙Excel、Word、Power-Ponit
等电脑软件操作能力:
1.领有社会工作师证照。
2.符合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规则第5条第2款规
定。
3.符合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规则第5条第3款规
定之大专院校社会工作相关科系毕业。
(2) 专案人员薪资:
1.依新住民发展基金补助经费申请补助项目及基准,每月薪资新台币3
万3,000元,具专业证照者给予证照加给2,000元,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给予学历加给1,000元。
2.专案人员当年已在职且107年12月31日仍在职、出勤率达9成以上,
以所支薪资之1.5个月为计算基准,按实际在职月数比例计支,发给年
终工作奖金。
3.劳工保险、就业保险、全民健康保险及提缴劳工退休金之提列等级,
以上开薪资条件之3万3,000元、3万4,000元、3万5,000元或3万
6,000元为之。
4.专案人员服务时间不符(四)之规定,请假所衍生之扣薪事宜,计算方
式比照劳工请假规则第4条及第7条之规定,亦即当年度普通伤病假一
年内未超过30天部分,工资折半发给;一年内事假合计不得超过14
天,事假期间不给工资。
对上述工作有兴趣者,请联系张瓈文小姐0958041943
[email protected]
第2页,共2页合服务站行动服务列车,结合社区移民辅导网络单位,共同办理关怀
新住民宣导活动。
(3) 家户关怀访视:透过一般电访、个案访视及其他交流活动,蒐集地区相关移民生活现况
2、 工作场地:本署25处县市服务站(如附表1,遇厅舍迁移,依搬迁地址为主),必要时?
3、 作业场地:工作环境、设备、事务文具、教育训练相关事宜由本署提供。
4、 专案人员需求:
(1) 专案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至3.择1,并熟谙Excel、Word、Power-Ponit
等电脑软件操作能力:
1.领有社会工作师证照。
2.符合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规则第5条第2款规
定。
3.符合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规则第5条第3款规
定之大专院校社会工作相关科系毕业。
(2) 专案人员薪资:
1.依新住民发展基金补助经费申请补助项目及基准,每月薪资新台币3
万3,000元,具专业证照者给予证照加给2,000元,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给予学历加给1,000元。
2.专案人员当年已在职且107年12月31日仍在职、出勤率达9成以上,
以所支薪资之1.5个月为计算基准,按实际在职月数比例计支,发给年
终工作奖金。
3.劳工保险、就业保险、全民健康保险及提缴劳工退休金之提列等级,
以上开薪资条件之3万3,000元、3万4,000元、3万5,000元或3万
6,000元为之。
4.专案人员服务时间不符(四)之规定,请假所衍生之扣薪事宜,计算方
式比照劳工请假规则第4条及第7条之规定,亦即当年度普通伤病假一
年内未超过30天部分,工资折半发给;一年内事假合计不得超过14
天,事假期间不给工资。
对上述工作有兴趣者,请联系张瓈文小姐0958041943
[email protected]
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