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非“社工师”伦理审议共识会议

楼主: Sagan (往事并不如烟)   2016-09-23 23:12:16
为什么不是去订一个更大的伦理守则,把所有人都包括进去?
而是要这样分有社工师没社工师?
有什么伦理是有社工师执照的要遵守,没执照的就无法无天的?
有这种事吗?
http://tinyurl.com/h9whkln
内政部时代有一个《社会工作伦理守则》,1998之后就没修订了
我当年唸大学的时候,读的是这个。
如果要作社工专业的守则,应该是去充实这个旧的伦理守则
不是去搞什么《非社工师伦理守则》。
而且社工专业伦理还要先去介定社工是什么,社工专业是什么
很多职位和工作不叫“社工”、“社工员”,但他们的职务却和社工没两样
修订伦理守则这是很大的工程,拜托他们不要浪费时间跟资源了。
※ 引述《irinonozomi (某入)》之铭言:
: 考不上社工师的人
: 还要被这些考上社工师的人担心
: 担心我们伦理有问题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yuUzex4JQ86SGNnOU01VTdmOTQ/view
: 身为一个社工,我很抱歉。
: http://i.imgur.com/BwLX7px.jpg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贸!!)   2016-09-23 23:37:00
我也觉得1998前那个版本增修就好...去研究去对话 等~
作者: acgs36 (Shain)   2016-09-24 03:46:00
有说要订不同的伦理守则吗 我只有看到要订审议制度 是我误会了吗
作者: licstar (希凡)   2016-09-24 09:20:00
我也觉得这个怪怪的......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贸!!)   2016-09-24 09:51:00
即使是审议,也是在订某种规范啊…
作者: mobile01lds (大小鼠通吃)   2016-09-24 15:58:00
不是要订“非社工师伦理守则”,你误会了吧,把文章看清楚再评论比较恰当。
作者: y52126 (小罗莉)   2016-09-28 18:18:00
“建立一套非社工师违反伦理守则时的申诉处理制度”先不管要建立还是修改制度,这样的“共识”的前提才是让我觉得很吊诡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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