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 财团法人良显堂社会福利基金会征才

楼主: gordench (..)   2016-08-16 14:31:10
★机构名称:财团法人良显堂社会福利基金会
附设陈绸儿少家园
★职缺类别︰1.社工员
2.生活辅导员
3.总务人员
★工作地点:南投县埔里镇
★工作时间:1.社工员︰弹性上下班(每日8小时),周休二日,加班可补休
2.生活辅导员︰做二休二,加班可补休,惟补休制度略异于社工员
3.总务人员︰8:00~17:00,周休二日,加班可补休
★工作内容:1.社工员
(1)安置少年个案管理
(2)个案工作、团体工作。
(3)方案/活动规划、执行与核销
(4)社会资源开发运用及志愿服务督导工作
(5)配合少年作息弹性工作时间
(6)其他行政工作及交办事项
2.生活辅导员
(1)少年生活辅导与管理、关怀与陪伴
(2)休闲育乐活动之引导
(3)协助相关专业辅导之执行
(4)生活记录撰写及相关行政事务
(5)需轮值与男性少年共同生活
3.总务人员
(1)设备管理
(2)各项设施设备维护
(3)环境整理清洁
(4)庶务采购
(5)协助行政工作及主管交办事项
★工作薪资:社工、生辅员—30,000元起,三个月后通过考核即调整为32,000元
其差额6,000元亦同时补回
有相关专业资历、研究所与社工师职登后另有加给
总务人员—高中职毕23,000元起,大学毕28,000元起
有与职务相关(如水电、机电)证照另有加给,约4K~6K元
前三个月加给折半发给,三个月后通过考核即补回其差额
※每年依考绩调升薪资,为鼓励员工久任,工作满2年后另有年资加给
※薪资范围需有明确数值,不限制范围,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薪资。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者删文加水桶一周。
※同样职缺征才文至少需间隔2周,违者劣退。
★征求条件:1.社工员
(1)专科以上学校社会工作、青少年儿童福利、社会福利相关
学院、系、所、学位学程、科毕业或取得其辅系证书者。
2.生活辅导员
(1)专科以上学校家政、护理、青少年儿童福利、社会工作、心理、
辅导、教育、犯罪防治、社会福利、性别相关科、系、所、组
毕业或取得其辅系证书者
(2)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并修毕生活辅导核心课程者。
3.总务人员︰
(1)高中职以上,科系、资格不限,有水电、机电专长者佳
(2)需具备基本文书处理能力
★福利制度︰1.年终奖金
2.员工运动团体
3.年度员工旅游补助
4.定期聚餐
5.员工健检
6.内外督导及训练制度
★联络方式:049-2911811#105 陈先生
[email protected]/*
作者: HEROxHERO (红色有角三倍速)   2016-08-16 16:12:00
推没有回捐~XD
作者: a3504121 (Achu)   2016-08-16 20:30:00
?埔人推
作者: oqc027 (蛇蛇)   2016-08-16 21:31:00
有爱心的单位,适合新手练功,试胆。
作者: douwei ()()   2016-08-16 22:20:00
一篇征才文看到组织对员工的态度
作者: pigwannafly (piggy)   2016-08-16 22:28:00
前几天还看到陈绸阿嬷上电视跳健康操
作者: Rekdale (无趣的公部门)   2016-08-16 23:49:00
请问4楼是怎样的征才文?
作者: douwei ()()   2016-08-17 00:21:00
特别是薪资和福利吧,觉得有为员工设想过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6-08-17 13:06:00
推无回捐,还有补回6000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贸!!)   2016-08-17 16:36:00
补回6000 好特别 很棒喔
作者: woojc6430 (大众韦汪喵)   2016-08-17 18:40:00
很棒的机构~~而且陈绸阿嬷是个很棒的人~~
作者: boothbryant (布斯)   2016-08-17 20:05:00
好单位给推
作者: douwei ()()   2016-08-17 20:54:00
很少看到征才文被推成这样...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6-08-17 21:56:00
因为对照某些吃相难看的单位,25k、回捐,就不得不推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贸!!)   2016-08-17 22:46:00
赞美归赞美 但不是有听说 不可以试用期?
作者: licstar (希凡)   2016-08-17 22:51:00
他是有补回来的。
作者: douwei ()()   2016-08-17 23:02:00
纵然有补回来“试用期”用词仍有不当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6-08-17 23:27:00
没回捐给推
作者: sky41072002 (忧蓝)   2016-08-18 09:40:00
就法律层面而言 没有明文禁止 便是准许 故劳基法取消条文 反而是为老板取消试用期天数限制 经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仍是有效的 以上是我个人认知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贸!!)   2016-08-18 16:56:00
其实新人也是有分不同款,有老手新人,新手新人,不管啥款人初来乍到,都需要时间适应。新朋友,本来就要多一点耐心。
作者: kevhu (山城小弄)   2016-08-29 03:58:00
推良显堂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6-08-29 23:11:00
好单位~
作者: haha520 (哈哈)   2016-09-07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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